刷好评走捷径不仅合同无效钱拿不回来还可能违法要被处罚严重的还要坐牢

因为觉得花了钱请人刷好评没效果,刘某把周某和某商业公司告到了丰台法院。现在出门吃饭前,大家习惯先看看平台评分,这分高不高直接关系到店里有没有客流和赚钱的多少。所以很多商家就想通过刷分或者删差评的方式来快速把分数拉上去,可有时候不仅不顶用,还会让合同变成没用的东西。 这次丰台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餐馆因为刷分引起的纠纷案子,最后判决合同无效,把钱给退回去了。刘某开了一家铁锅炖店,为了把某平台的评分提上去,就找周某谈运营的事儿。周某之前在一家公司干活,他就以那家公司的名义跟刘某签了《点评合作运营协议》和补充协议。合同里说这家公司给门店提供服务,保证3个月把评分弄成4.4分以上。要是没达标,就把运营费全退回来。合同签完以后,刘某总共给了8200元。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周某压根没教他们怎么提升服务质量,就是找了人去写虚假好评、偷偷在后台把真的差评删了,想靠这些来把分数提上去。等到合同期满了一看,评分还是没达到要求。周某只退了800元,剩下的7400元死活不还。刘某没办法就把他们告到了法院。 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合同上虽然盖了某商业公司的章,但那章其实是周某自己刻的假章。周某也不是这个公司的员工,压根没得到过授权。从谈合同、付钱到后面的沟通全都是刘某和周某直接在打交道,那个商业公司根本不知道这件事。 法院接着认为他们签合同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去干涉平台的评分体系,这属于不符合公共道德的不正当做法。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所以法院就认定他们签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应。虽然刘某也知道这种做法不对有过错,但他只要钱退回钱就可以了,这个请求是合理的。最后法院判决周某在判决生效后的七天之内要把剩下的7400元退给刘某。 法官还特地提醒大家说网络上的评价体系是数字经济背景下市场信用的一部分,真实客观很重要既关系到商家的名声也关系到消费者能不能做出正确选择。为了刷分去签合同哪怕是双方自愿的也不行法律不会保护这种行为。法官建议商家要想有好口碑得靠产品和服务本身去努力想要靠删差评刷好评走捷径不仅合同无效钱拿不回来还可能违法要被处罚严重的还要坐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