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日前公布两起网络主播偷逃税款典型案例,再次为快速发展的网络直播行业敲响警钟。
据税务部门通报,网络主播彭煊之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从事短视频内容制作及商业广告合作等经营活动,通过故意隐瞒收入、提交虚假纳税申报等违法手段,累计偷逃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216.32万元。
税务部门运用税收大数据分析系统,发现其在某网络平台账号粉丝规模超过3000万,但纳税申报数据明显异常,遂展开深入调查。
经核实违法事实后,税务机关于2025年11月依法对彭煊之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415.05万元。
同期查处的另一起案件中,网络主播杨遂娃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直播带货业务获取佣金收入,同样采取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等违法方式,偷逃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101.64万元。
税务部门依法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1.40万元。
截至目前,两案涉及的税费款项、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近年来,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大量从业人员通过内容创作、直播带货、广告代言等多元化方式获取可观收入。
然而,部分头部主播法律意识淡薄,错误认为网络经营活动具有隐蔽性,可以规避税务监管。
实际上,随着税收征管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税务部门已建立起覆盖各类经营主体的大数据监控体系,任何偷逃税款行为都难逃法网。
此次案件曝光后,多家网络平台迅速采取行动。
彭煊之在抖音平台的账号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被禁言,其在微博、小红书等社交媒体平台的账号同步受到封禁处理。
这表明网络平台正在强化主体责任,配合监管部门净化网络空间。
税务部门强调,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经营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
网络经济从业者不能将线上经营视作法外之地,必须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各项收入,主动履行纳税义务。
对于故意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业内专家指出,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监管部门应当继续完善针对新兴业态的税收征管制度,建立平台、主播、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从源头上堵塞税收漏洞。
同时,加强对网络从业者的税法宣传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通过合法合规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
网络经济不是法外之地,依法纳税是每个市场主体的应尽义务。
这两起案件的查处既彰显了税收公平的底线思维,也为新兴业态的规范发展划出清晰红线。
在共同富裕目标下,如何平衡创新激励与合规监管,将成为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命题。
唯有构建“政府监管+平台自治+行业自律”的协同治理格局,方能实现新经济形态的健康有序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