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食婚姻,离婚后男方给的彩礼还有金首饰该不该退?

结婚四年多,两人加起来实际共同生活还不到一个月。面对这样的速食婚姻,离婚后男方给的彩礼还有金首饰该不该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最近调解了一起这样的案子。案件涉及李某和夏某,两人是在2021年经人介绍认识的,见面时间不长就草草领证结了婚。谁知道婚后矛盾频频,性格根本合不来,结果就是这两人住在同一地方却长久没住一起。2023年的时候李某第一次把离婚的诉求提上了法庭,当时法院也做了调解,但他最后还是撤诉了。可这关系没得到改善,到了2025年李某又跑去法院要求坚决离婚。这回法官一看,双方其实对离婚都没什么异议了,主要争的是之前男方给的彩礼和首饰能不能拿回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又调解不好就得判离。再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要是结婚了却没有真正在一起生活过的话,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把钱要回来。在这场调解里法官给双方讲明白了道理。法官还特意把法律条文摆出来说清楚: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要看有没有办登记、一起过日子的时间长不长、东西用掉了多少还有谁的错更多等等。经过法官几次“背靠背”地来回调解沟通,最后女方同意退还一部分彩礼和金首饰,双方也当场把钱和东西全退清了。法官还特意提醒大家:婚前谈恋爱的时候一定要想得明白一点;结了婚以后也要好好经营感情;婚前如果连基本情况都还没摸透就急着结婚;婚后要是有了矛盾还不及时沟通解决;还有就是这种长时间分居的状态很容易让感情彻底破裂;最后说到彩礼这事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