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下旬,一起发生苏州工业园区的年会饮酒致死事件,将企业安全保障责任问题推向舆论焦点。来自甘肃榆中的杨女士28岁的弟弟,作为劳务派遣员工在当地一家半导体企业工作。1月24日傍晚参加公司年会期间大量饮酒,次日清晨被舍友发现异常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这起悲剧的发生,暴露出当前部分企业在组织集体活动时安全管理意识的薄弱环节。 据了解,事发当晚5时许年会开始后,该员工在酒水无限量供应的环境下持续饮酒。监控视频显示,晚8时许其已出现醉酒状态,至8时30分左右已完全失去行动能力。企业安排数名同事将其送回宿舍,但未拨打急救电话或采取深入医疗措施。次日上午7时30分,舍友发现其嘴唇青紫后紧急呼叫救护车,但经一个多小时抢救仍未能挽回生命。公安部门初步认定死因为心脏骤停,排除他杀可能。 家属上提出质疑,认为企业作为年会组织者,员工出现严重醉酒状态时未能及时采取送医等必要措施,存在明显的安全保障缺失。特别是在死者已经不省人事的情况下,仅由同事送回宿舍而非送往医疗机构,可能延误了最佳救治时机。此外,酒水无限量供应且缺乏有效的饮酒提醒和劝阻机制,也被认为是导致悲剧的重要因素。 企业法务负责人则表示,年会现场并无劝酒行为,发现员工醉酒后已安排专人护送回宿舍,认为已履行了相应的照顾义务。不过企业上同意承担部分人道主义补偿,截至目前双方已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需要指出,死者在事发前不久刚完成公司组织的体检,各项健康指标均显示正常,这使得此次事件的突发性更加令人警醒。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企业组织年会等集体活动时,对参与员工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磊明确表示,当企业向员工提供酒水时,就对可能出现的劝酒、过量饮酒等情况负有注意和警示责任。一旦员工出现醉酒状态,组织方更应承担起照顾和救助义务。如果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导致损害后果,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从更深层次分析,此类事件的频繁发生反映出当前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认知偏差。部分企业将年会视为单纯的娱乐活动,忽视了作为组织者应当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特别是在酒文化盛行的社会背景下,如何在营造轻松氛围与保障员工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企业管理者必须正视的课题。 ,劳动者自身的安全意识也不容忽视。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员工应当对自身健康状况和酒量有清醒认知,在集体活动中保持理性,避免过量饮酒。专家建议,参加年会聚餐时应遵循适量饮酒原则,做到不劝酒、不闹酒、不酗酒,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岁末年初正值各类企业年会集中举办时期。相应机构和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建立健全年会等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规范。企业应当制定明确的饮酒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医疗应急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对于出现醉酒等异常情况的员工,应当第一时间联系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处置,而非简单地送回住处了事。
年会本为团聚迎新,但不应以生命为代价。落实"安全第一"需要组织者扛起责任,也需要参与者保持清醒;只有让规则先行于风险,救助快于意外,才能确保欢聚平安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