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149-2021这个标准真挺重要,咱们住建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有四川省相关的规定,这回得好好盯着户外广告安全这块儿。 昨天我就跑了一趟蓬溪县文星东路和学苑路的交叉路口,那地方真不能看,大型户外立柱广告设施全是锈迹斑斑的钢架结构。《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明文规定,这东西看着都让人心里发毛,必须赶紧自行拆掉才踏实。 接着又去了大英县郪江北路279号那一片。这简直就是把人命当儿戏,安装招牌的人连个安全绳、安全帽都不戴,特种作业证更是没有。人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可是说了,高空作业得持证上岗,现场还得设警示标志。我当时就叫停了他们的工作,必须把持证人员请进来,还得把牌子补全才行。 船山区和平东路18号那个情况也挺棘手,废弃的老店招牌破破烂烂的,直接挡了行人的道。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这玩意儿残缺破损就得修或者拆,现在必须立马给我清理干净。 射洪市明珠街62号也逃不过这次排查。河东新区圣泉路228、230号这两家也一样,安装人员全是“三无”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三十五条和五十七条都把责任讲得很清楚了。我给他们下了死命令:停止施工!赶紧让有证的人进场干活!把警示标识标牌给我完善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