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与慢病管理的基础任务,是分级诊疗体系的关键一环。近年来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但药品配置不全、配送不稳、报销差异、用药不规范等问题仍部分地区存在——直接影响群众就近就医体验——也制约了医联体协同与分级诊疗秩序的形成。2月2日,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开幕会上,省政协委员、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刘激扬围绕基层药品供应保障提出系统性建议,强调以"三医"联动为牵引,推动政策、机制与能力同步发力,让制度红利更精准地惠及基层群众。 从问题看,基层药品保障的主要困难体现在四个上。一是药品目录与基层诊疗需求匹配度不够,部分基层机构在慢病长期用药、常用急救药、儿科及老年用药等存在用药空缺;二是低价易短缺药品供应波动,偏远地区配送衔接不畅,导致基层药品可及性不稳定;三是医保报销政策在不同层级医疗机构间存在差异,客观上推高了患者向大医院集中的倾向,制约了基层首诊承接能力;四是在提升药品可及性的同时,基层合理用药能力与精细化管理水平还需加强,既要"买得到",也要"用得对、用得安全"。 从原因看,基层药品保障问题具有综合性。药品配备政策需要在"规范统一"与"因地制宜"之间找到平衡,过于刚性的配置规则难以适应基层常见病谱与居民结构的变化。药品市场供给受成本与利润约束,低价药、短缺药在生产供应、流通配送中容易出现波动,县乡村三级配送成本高、链条长,更放大了这种波动。医保支付政策的差异化安排影响患者就医选择,若基层与上级医院的用药衔接、支付标准不一致,患者更倾向于到大医院开药取药。此外,基层药学服务与信息化管理基础薄弱,药品储备、周转、预警、处方审核等环节的专业支撑不足,也会加大供应与安全风险。 从影响看,基层药品保障的稳定性关乎群众获得感,更关系医改整体成效。药品供应不稳定会降低基层首诊吸引力,慢病患者为配药频繁奔波,增加时间与经济成本。患者向大医院集中还会加剧大医院门急诊压力,挤占优质资源服务重症与疑难病例的空间。从公共治理角度,短缺药缺口若缺乏及时监测和分级处置,可能引发供需矛盾,影响基层公共卫生与慢病管理的连续性。更重要的是,基层用药安全若缺少规范支撑,可能带来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等隐患,影响医疗质量与群众信任。 对此,刘激扬提出从政策设计到执行机制的系统方案,强调以"三医"协同破题。其一,强化顶层设计与政策贯通。在坚持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基层实际诊疗需求,适度提高基层药品配备的灵活性,优化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推动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在基层更好"配得到、接得上"。其二,健全市场供应保障机制。针对基层必需且易短缺的低价药品实行分类管理,探索专线配送,提高供应稳定性;加快推进县域中心药房建设,推动医联体内药品资源共享与调配,提升统筹保障能力;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与分级应对体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畅通配送"最后一公里"。其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更好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与引导作用。针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报销差异带来的患者集中问题,探索在医联体内统一药品报销目录与支付标准,引导常见病、慢性病用药需求向基层下沉;有序扩大基层门诊用药报销范围,以支付政策促进形成"小病在基层、康复在社区"的就医格局。其四,加强用药安全规范管理。在提升药品可及性的同时,将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对基层合理用药能力建设的支持;推进医院药品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提高处方审核、库存管理、用药监测等能力,守牢安全底线,让群众在基层看病用药更便捷、更安心。 从长远看,基层药品保障体系建设的关键在于协同治理与长效机制。随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县域中心药房、短缺药预警体系、医联体内目录与支付衔接等举措有望形成可复制的制度经验,推动药品供应从"被动补缺"转向"主动保障"。医保支付改革与基层能力提升相互支撑,将有助于改进医疗资源配置,增强基层服务黏性,推动分级诊疗从政策导向转为群众自觉选择。若政策贯通、供应稳定、支付引导与安全管理"四轮驱动"持续发力,基层药品保障将更具韧性,群众就医便利度与健康获得感将同步提升。
基层药品供应保障是健康湖南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医疗卫生体系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三医"联动、优化医保支付机制、完善供应链条、提升用药安全管理水平,可以逐步构建起覆盖城乡、便民高效的基层药品供应体系。这不仅有利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更能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向更加均衡、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