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食用植物油安全整治:严打掺假以次充好与虚假标注,多地公布典型案件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2025年全国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法,重拳出击,有力震慑了食用植物油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中,监管部门聚焦食用植物油掺假掺杂、以次充好、标签虚假标注等突出问题,采取全链条监管模式,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全面排查。

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主体2581家,罚没金额达6964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4件,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震慑效应。

从公布的典型案例来看,违法行为呈现多样化特征。

云南曲靖沾益区某企业使用菜籽油掺入大豆油冒充纯菜籽油销售,利用临期橄榄油混合葵花籽油冒充进口产品,通过虚假标注误导消费者,甚至冒用他人注册商标。

该案涉及金额巨大,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罚没265.38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5年从业禁入。

更为严重的是,广西南宁某企业在食用植物调和油中添加含有苏丹红Ⅰ的"芝麻油调色剂",该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

陕西西安某企业在标称"纯正菜籽油"和"一级大豆油"中掺入棉籽油,违法所得高达2480.38万元,同样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分析这些违法行为的成因,主要源于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为追求非法利润铤而走险。

一些企业利用消费者对食用油品质鉴别能力有限的特点,通过技术手段掺假掺杂,降低生产成本。

同时,食用植物油市场竞争激烈,价格差异明显,为不法分子提供了违法牟利空间。

食用植物油掺假掺杂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经济利益,更严重威胁食品安全。

掺入劣质油品可能影响营养价值,添加非食用物质甚至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虚假标注行为误导消费者选择,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诚信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些问题,监管部门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治理体系。

强化源头监管,加大对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力度;完善检测手段,提升掺假掺杂行为的发现能力;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严厉处罚违法行为,提高违法成本。

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从长远来看,食用植物油市场规范化发展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效能。

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管理,推动企业诚信经营。

消费者也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学会识别产品标签,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表明,严格执法是维护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

各地监管部门通过精准打击、重典治乱,有效净化了食用植物油市场环境,保障了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从三起典型案例的严厉查处可以看出,食品安全监管已进入"零容忍"时代。

当265万元罚单与从业禁入成为违法标配,当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形成闭环,那些企图在百姓"油瓶子"里动手脚的投机者终将付出代价。

这场食用油保卫战不仅关乎舌尖上的安全,更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生态的强力重塑,其示范效应将为其他食品领域治理提供重要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