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出台新政 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扩容提质

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但用地成本高、供给不足等问题,仍一定程度上制约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为回应此瓶颈,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扩大供给与降低成本两端同步发力,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更有力的要素支撑。 在扩大服务供给上,三部门明确,新建城区和住宅项目要按规划标准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这意味着养老设施建设将更系统地纳入城市规划和住宅开发流程,推动新增住房供给与养老需求同步匹配,有助于从源头缓解设施不足。同时,配建要求也将促进养老设施更均衡布局,让老年人更方便就近获得服务。 降低成本上,三部门提出多项举措。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实行应保尽保、依法划拨,免收土地出让金,降低机构前期投入,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对营利性养老用地,全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地方式,并允许土地出让金分2年缴清,以分期方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进入门槛。此外,允许非独立占地的养老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支持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更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盘活存量资源上,三部门鼓励利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的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用地,改造或增设养老及医养结合设施,并支持非营利性养老设施依法调整容积率和建筑高度。通过将闲置或低效土地转化为养老服务资源,既为城市更新提供了可操作路径,也更好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在农村地区,政策提出优先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推动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缩小城乡差距。 为适应养老产业发展的新趋势,三部门还提出创新资源组合供应模式,精准匹配温泉康养、森林康养等新业态用地需求,政策支持范围从传统养老机构进一步延伸至康养产业。同时,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动态监管,并明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用地用途,以加强用途管控,保障养老用地稳定可持续,减少被挪作他用的风险。 有关措施的出台,反映了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持续加力。通过完善供地方式与制度安排,政策在降低主体用地负担的同时,释放养老服务供给潜力,为产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支撑。随着配套措施推进落实,预计将进一步带动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社会支持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养老服务关乎民生,也关乎发展质量;以土地要素保障为切入口,把增量建设与存量挖潜结合起来,把降低成本与规范监管统筹起来,有助于推动养老服务从“补短板”走向“强体系”。随着政策措施逐步落地,更均衡、更可及、更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