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令在离婚官司里能不能用出来,主要看你有没有现实危险存在,受伤害的女人就能去法院寻求保护

咱们来聊聊一个挺有代表性的离婚官司。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里的卢霞写了一篇文章,讲的是张某诉李某这事儿。2022年的时候,他俩是通过朋友认识的,恋爱了一阵后,2023年10月就去把结婚证给领了,婚后还生了个孩子。可后来因为家里的鸡毛蒜皮小事闹得不可开交,感情彻底没了,张某就把李某给告上了法庭。 到了开庭那天,李某情绪特别激动,动不动就冲张某嚷嚷,甚至放话说已经准备好要下狠手了,想让张某后悔一辈子。庭审一结束,李某又不停地往张某手机上发短信骚扰她。这下可好,张某整天都提心吊胆的,觉得自己的安全受到了很大威胁。于是她赶紧去找法院申请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那边一看情况,认为依据庭审里李某的那些威胁话、后来的骚扰短信、报警回执还有证人的说法,李某的那些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张某的正常生活,这就是《反家庭暴力法》里说的精神暴力了。张某提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所以就下了个裁定:不许李某打她、威胁她、骂她;也不准他去接触、骚扰、跟踪她。 这事儿告诉咱们一个理儿: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离婚官司里能不能用出来,主要看你有没有现实危险。女人的人身安全得硬气地受到法律保护,就算还没发生那种实实在在的暴力行为也得管。只要有让人信得过的证据证明会有危险存在,受伤害的女人就能去法院寻求保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