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溥仪留给后人的这笔丰厚家产,他的妻子李淑贤为了独吞,足足打了整整十年的官司。事情的起点要从1954年说起,那时溥仪正在抚顺战犯管理所里服刑。 被关在监狱里的他心情复杂,于是在那里动笔写起了自己的回忆录。这位囚犯虽然身份特殊,却是曾经的中国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谁能想到呢?曾经高高在上的九五之尊,如今却成了阶下囚。 接下来的三年里,溥仪把自己的一生全都写了下来。面对的是自己犯过的错误,他一边说着自己的想法,一边的弟弟溥杰则负责执笔记录。兄弟俩配合得很默契,帮他回忆那些模糊的细节。 那个时候谁也没想到,这部回忆录会在他去世后引发几十年的纠纷。甚至让他的妻子为此跟人对簿公堂好几次。 这个案子的争议核心其实很简单:这本书到底是谁写的?李淑贤觉得助手李文达只帮着改了改文字,不算作者;李文达却坚持说自己在写作过程中付出了很多心血,理应是共同作者。 社会上大家的意见也不一样。国家版权局、北京市高院还有全国人大法工委都认为这是大家一起完成的作品。可最高人民法院却觉得版权应该归溥仪一个人所有。 这场官司反反复复审了好多年。直到1995年1月,北京市中院终于做出了判决:虽然李文达帮着修改了文字,但他不是共同作者。 《我的前半生》这本书的作者只有溥仪一个人。 李文达已经不在人世了,他的继承人不服气上诉了。结果1996年6月,北京市高院又维持了原判。 这场长达十年的纷争总算有了个了结。李淑贤拿到了重新印刷这本书的稿费。不过谁能想到呢?世事无常。1997年6月李淑贤突然去世了。 她没有孩子也没有继承人,更没留下遗嘱。这下可好了!《我的前半生》这本书没人认领了。 十年过去了。2007年的时候同心出版社想重新出版这本书的话竟然找到了溥仪的另一个弟弟溥任。这一下子又闹出新的争议来了。群众出版社觉得溥任没有权利授权出版这本书。 直到2009年的时候溥仪的侄女也出来要认领著作权但还是被法院驳回了。虽然溥仪、李文达、李淑贤都已经不在人世了《我的前半生》的命运却还没有完全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