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6年4月1日起,针对电动自行车在临时停放区外的人行道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行为开展整治。该部门公布了处罚标准,首次违规且能改正的以劝导为主,多次违规或影响通行安全的则处以警告或罚款。执法人员会先通过“粤执法”系统联系车主,要求其将车挪走,若车主无法到场,执法人员会帮忙规整车辆并告知车主处罚结果。这次行动旨在推动城市公共空间的有序升级。广州交警也提醒公众,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会破坏电路和刹车系统,还常伴随使用假牌来逃避监管。 近期广州交警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一辆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急速行驶,最终与一辆公交车相撞。经检测,该车辆事发时车速达到了52.7至55.8公里每小时。因该车进行了非法改装,电池电压为60伏(国标为48伏),整车质量达83.80千克(国标为55千克),最终交警认定“电鸡”驾驶人负全责。万幸的是,“电鸡”驾驶人只是受伤。事故发生在2026年4月。这个事件给公众敲响了警钟:违法改装不仅增加交通事故风险,还可能导致肇事逃逸。 新快报记者谢源源、通讯员荔宣以及广州广播电视台记者杨嘉良共同报道了这起事故。广州交警表示,这种违法行为往往使用假牌以逃避电子监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有可能逃逸。他们呼吁市民不要擅自更换电机和电池。 这次事件的发生地是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