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崤函说法·法润湖滨”讲述了一个醉驾引发的严重连环撞车事故。尽管大家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总有人心存侥幸,结果害人害己。小甲(化名)一晚和朋友喝酒,第二天上午9点左右,酒后驾车撞上苏某的货车并逃逸。接着,他撞上了李某的电动车,闯红灯超速通过路口继续逃逸。小甲驾车驶入某村时,又撞坏了高某和王某的车。在村里行驶时,小甲接连撞上三辆轿车、一辆普通客车和张某的电动车。小甲的行为导致李某、王某、张某等3人受伤,还有10辆车不同程度受损。小甲逃跑时被警察抓获,鉴定显示他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9.7mg/100mL。交警部门认定他负全部责任。小甲赔偿了所有受害人并取得谅解。 湖滨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小甲明知酒后驾驶违法且危险,仍在市区道路上醉酒驾车追尾并逃逸,还超速闯红灯连续撞车危害公共安全,致1人轻微伤、多车受损,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判决小甲有期徒刑三年。法官解释说,这个罪是指故意用放火、爆炸等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该罪侵犯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属于故意犯罪。 法官提醒大家驾前贪杯会带来灾难。酒精影响判断力和反应速度,酒驾危害很大。交通安全是基石,醉驾威胁公众安全是法律重点打击对象。任何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行为都可能把自己和他人置于险境。要牢记安全第一。这次事件中涉及到的湖滨区人民法院、张某、李某、王某、苏某、高某等人都给予了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