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进入提速阶段,建筑拆除、改造、修缮等活动明显增多,建筑垃圾随之集中产生、跨区域流动频繁,成为影响城市治理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和公共安全的现实课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将多措并举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推动从“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提供基础保障。
问题:增量压力与治理短板叠加,末端风险更易暴露。
当前一些地区仍存在建筑垃圾私拉乱倒、无序堆放、违规倾倒等现象,个别问题呈现隐蔽化、跨市跨省转移等特点。
一方面,建筑垃圾量大面广、链条长,涉及产生、运输、利用、处置等多个环节;另一方面,末端去向不明、处置能力不足、监管手段滞后等因素叠加,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更易钻空子。
有关部门开展的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排查结果显示,固体废物领域问题中建筑垃圾占比较高,也从侧面反映出建筑垃圾治理仍是当前固废治理的重点难点。
原因:城市更新强度上升与管理机制不完善共同作用。
建筑垃圾增长与城市建设周期相关,城市更新提速使拆除改造量增加,这是增量压力的直接来源。
更深层看,一些地方在源头减量意识与制度执行方面仍有差距,工程建设中对减量、分类、回收再利用的成本核算不充分,导致“产生端”缺少足够约束与激励;在运输环节,车辆、船舶监管标准与信息化手段应用不均衡,跨区域运输一旦缺乏协同,就容易出现“监管断点”;在末端环节,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临时贮存点布局不合理,部分地区出现“无处可去”与“就近乱倒”的矛盾。
此外,部门协同、执法衔接与长效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强化,以形成闭环治理。
影响:环境代价、治理成本与社会风险同步上升。
建筑垃圾处置不规范不仅占用土地资源、影响城市景观,更可能造成扬尘污染、水体与土壤污染,增加生态环境治理压力;大量无序堆放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影响城市运行和群众生活。
对城市更新而言,建筑垃圾治理若跟不上,既会抬升工程综合成本,也会削弱更新项目的社会效益与民生获得感,甚至影响区域协同治理的整体成效。
对策:以法治为纲、以减量为先、以设施为基、以监管为要,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将在既有法治框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推动建筑垃圾治理压实属地责任,形成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的闭环管理。
具体看,一是抓源头管理,推广绿色施工,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和处置等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引导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成本端“算清账”,推动分类处理和减量化管理落到工程现场,从“产生端”减少总量与混装混运。
二是抓运输监管,完善运输车辆、船舶北斗定位及安全配置等技术要求,强化过程监管与轨迹核验,提高违法成本,压缩“偷倒”“绕行”的空间。
三是抓末端处置,加快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结合实际完善临时贮存设施布局,提升消纳能力与应急保障能力,推动建筑垃圾“有处可去、去向可查”。
四是抓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省级统筹、城市负总责的工作体系,严格落实处置核准和处理方案备案制度,推行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健全部门联合执法与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流向可追、责任可溯、处置可核”。
值得关注的是,跨区域联防联治机制正在加快完善。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重点区域已建立跨省或跨市协同机制,通过联动执法、信息共享、协同处置等方式,强化对跨区域运输处置的监管。
这一做法有助于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减少监管“真空地带”,也为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治理标准与协作模式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前景:从专项整治走向制度化治理,资源化利用将成为重要增量空间。
业内普遍认为,建筑垃圾治理的关键在于把“整治成果”转化为“制度能力”。
随着各地规划编制、设施布局、信息化监管和协同机制逐步完善,建筑垃圾治理将从“末端兜底”更多转向“源头控制+过程严管+资源化消纳”的系统治理路径。
与此同时,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推进有望进一步释放循环经济潜力,在降低环境负担的同时,形成可持续的产业链条,为城市更新提供更绿色、更低碳的支撑。
建筑垃圾治理既是环境命题,更是城市治理能力的试金石。
从被动清理转向主动防控,从局部整治迈向系统施策,中国正以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双轮驱动,书写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篇章。
这场攻坚战的成功,或将重新定义现代化城市的生态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