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钓高压线触电身亡获赔34 万元

在安徽濉溪县的一个村里,赵某去水塘钓鱼时鱼竿碰了高压线,导致触电身亡。供电公司认为自己已经挂了警示牌,而且线路架得没问题,所以不应该承担责任。赵某的家属觉得供电公司没尽到安全责任,于是把供电公司告到了法庭上,要求他们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供电公司挂了牌子,但高压线的危险性很高,而且公司未能证明赵某是故意触电或天灾造成的。因此公司还是得赔钱。考虑到赵某是成年人应该知道高压线下钓鱼的危险,法院判决他承担70%的责任。最终供电公司被判承担30%的责任,赔偿家属34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