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多地通过优化布局、增加供给、提升服务等举措,推动托育服务从“有无”向“优不优”迈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生育养育压力。
与此同时,普惠托育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仍处于扩面提质的关键阶段。
民建中央在提案中聚焦现实堵点,提出从公共属性定位、政策工具组合、法治化标准化建设、人才支撑以及供给模式创新等方面系统发力,进一步提高普惠托育服务可及性与可持续性。
问题层面,主要矛盾集中在“供给不足与需求增长并存”“扩容提质与成本约束交织”。
一方面,普惠托育机构建设与运营投入高,场地改造、设施设备、安全与人员配置等刚性成本使不少机构面临“建得起、办不稳”的压力。
另一方面,财政支持力度与保障方式仍有优化空间,补贴政策在覆盖范围、拨付节奏、绩效评价等方面存在差异,影响机构稳定预期。
与此同时,托育专业型人才紧缺、流动性大,导致服务质量难以均衡提升;部分地区运行监管链条不够完善,监管标准、评估机制与信息化能力有待加强,影响公众信任与行业规范发展。
原因层面,既有体制机制因素,也有发展阶段性特征。
其一,普惠托育的公共属性在实践中有时定位不够清晰,导致规划统筹、投入保障、资源配置与政策协同力度不足,社会力量参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尚需完善。
其二,托育行业标准化、法治化基础相对薄弱,不同类型机构在设置条件、服务内容、质量安全、人员资质等方面缺少更为统一可操作的规范,监管部门在“有章可循、可评可查”上仍需补齐制度供给。
其三,人才培养与职业发展通道尚未完全打通,相关专业设置、培训体系、职业认同与薪酬待遇仍难以匹配行业对稳定高质量供给的要求,造成“招不来、留不住、用不好”的结构性矛盾。
影响层面,普惠托育供给短板不仅关系家庭福祉,也关联公共服务均等化与人口高质量发展。
托育供给不足或质量参差,容易加重家庭时间与经济负担,影响年轻家庭育儿决策与劳动参与;机构运行不稳定会带来服务中断风险,降低社会对托育的接受度与信任度;监管与标准不健全则可能引发安全与质量隐患,制约行业健康发展。
从更宏观视角看,托育服务体系的完善程度,正在成为衡量城市治理能力与民生保障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对策层面,提案建议突出系统集成,重点从四个方面发力。
首先,明确普惠托育服务公共属性,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专项发展规划,推动形成“规划引领、政策支撑、社会参与”的供给格局。
政策工具上,建议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用地优先等方式,降低机构进入门槛与运营成本,增强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与可持续性,同时通过绩效导向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确保普惠定位不偏移。
其次,完善托育服务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将其更好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框架,推动设置标准、管理规范、服务质量标准等落地实施,建立常态化监管与评估机制,强化质量安全底线与透明度建设,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
第三,构建立体化、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鼓励高校、研究机构与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与课程,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与继续教育,提升保育照护、健康管理、早期发展支持、沟通与风险处置等综合能力,并通过职业发展路径与待遇保障增强岗位吸引力,稳定人才队伍。
第四,探索多元化托育服务模式,支持各类主体参与供给,推动形成多样化、多层次服务体系:支持幼儿园在条件成熟时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加大社区托育供给,依托住宅小区配建及老旧小区改造释放公共服务空间,提升“家门口”可及性;建设城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聚合托育机构与家庭托育点资源,面向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服务支持,并推进智慧托育建设,提升管理效率、风险预警能力与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水平。
前景判断上,普惠托育正在从“补缺口”走向“强体系”。
随着公共属性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更趋精准、法规标准逐步完善,以及人才培养和信息化能力持续增强,普惠托育供给有望在总量扩容的同时实现质量跃升。
下一阶段关键在于把规划目标转化为可落地的项目清单与财政安排,把质量标准转化为可监测可评价的指标体系,把多元供给转化为协同治理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家庭受益”的良性循环,推动托育服务在城乡与区域间更均衡覆盖。
普惠托育服务关系到千家万户,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不仅有利于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更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当前,需要在已有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策协同、完善制度设计、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向更加规范、更加专业、更加便民的方向发展,为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