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村现15层自建楼 百余人四世同堂共居一舍 专家称规范管理已成当务之急

在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虎邱镇的青山绿水间,一栋15层高的现代化住宅"大金楼"巍然矗立,成为当地传统农居中的独特景观。

这座由周姓家族20余户联合兴建的住宅,不仅配备了电梯、地下车库等现代化设施,更承载着百余位家族成员的四世同堂生活,折射出我国农村居住形态的深刻变迁。

这座建筑面积约4400平方米的家族住宅,地下2层为车库,地上13层包含22套户型统一的住宅。

据70岁的住户周先生介绍,十年前家族成员协商决定联合建房,向镇政府申请了数百平方米的联合地基。

这种集中居住模式既节约了土地资源,又维系了家族亲情,春节期间返乡团聚时尤为热闹。

然而,如此高度的农村自建房在当前政策环境下已难以复制。

安溪县2023年出台的新规明确规定,农村单户住宅不得超过三层,联合建设也需严格控制规模。

虎邱镇政府工作人员证实,"大金楼"建设时正值审批权限下放阶段,如今类似高度的农民自建房已无法获批。

这一现象引发多方思考。

从积极角度看,集中居住模式体现了农村家族凝聚力,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改善了居住条件。

但同时也暴露出农村建设标准不统一、监管存在滞后等问题。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指出,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如何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居住品质与维护规划严肃性之间取得平衡,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

值得注意的是,"大金楼"现象并非孤例。

在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受侨乡文化影响,家族联合建房的传统由来已久。

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年轻一代外流导致许多农村高层住宅实际入住率偏低。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表示,将加强农村建房政策宣传,引导村民合理规划住宅建设。

一座引发围观的“乡村高楼”,折射的是农村住房建设从经验治理走向规范治理的必经过程。

面对历史形成的建筑形态,既不能简单以“新规”否定既有现实,也不能因“个案特殊”放松安全底线。

把群众的居住需求放在首位,把规划、审批与监管落到细处,让“住有所居”迈向“居有所安”,才是这场讨论更值得把握的公共价值与治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