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还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被查了

又有一家木业公司因为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还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被查了。这事儿还是得从木业公司怎么赚钱说起。木业公司为了抵税,常直接向农户买木材并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有些黑心公司为了多拿钱,就会把根本没发生的买卖假装成真的。不过这次的情况有点不一样,这家公司并不是直接从农户手里拿木材,而是中间人先从农户手里收,再转手卖给定公司。按规矩来说,中间环节其实是要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但因为有些中间人是个体户没法开票,所以他们就直接把中间人这一层跳过去,让木业公司自己去开了。这么一看,这里面明显是有问题的。按照公布的案情来看,这家木业公司一共虚开了3107.37万元的发票。其中单是农产品收购发票就高达2939.23万元。按照9%的税率来算,涉及到的税款就是264.53万元了。 除了农产品收购发票还有168.14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被虚开了。至于具体的税额嘛,也就是21.86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和虚开发票金额、份数”都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案子已经被移交给公安机关了。 那这家公司到底会触犯什么罪名呢?难道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虚开发票罪一起判?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是可以用来抵税的那种票。虚开这种票就犯了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那是两个罪一起犯吗?也不是。《刑法》里规定的罪名全称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就算同时开了两种发票也不数罪并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以同一购销业务名义,既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又虚开销项的”,是要把金额算大的那个作为定罪的依据的。所以这次就只按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涉及的税额来算就行了。 当然了这里面也有一个疑问:中间公司本来是真实存在的交易过程的,只是中间环节被省略了?这到底算不算虚开发票来多抵扣进项税额呢?这事儿还真得好好琢磨琢磨。何观舒律师就是专门办理这类涉税大案的专业人士。他主要处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还有骗取出口退税等那些特别难办的税务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