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冒充“内部关系”骗走49万元,法院判主犯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全额追赃

近日,天津一起涉及44个家庭的招生诈骗案引发关注。2023年7月至10月,无业人员李某谎称与天津某工业学校招生办有“特殊关系”,通过在校生中介散布“内部名额”虚假信息。为骗取信任,李某伪造与招生老师的聊天记录,甚至用个人手机号向家长发送仿冒的录取通知,导致受害家庭支付了数千至数万元不等的“代办费”。部分学生因轻信谎言错过正规报名,开学时才发现入学资格根本不存在。 此类骗局屡禁不止,背后有多重原因。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让部分家长产生“走捷径”心理,而骗子则利用信息差编造“内部指标”等谎言。此外,一些职业学校招生透明度不足,也为虚假承诺提供了可乘之机。本案中,李某选择工业学校作为幌子,正是利用了技术类院校录取标准相对灵活的社会认知盲区。 案件的影响远超经济损失。调查显示,近三成受害学生因错过正常招录时间面临失学风险,个别家庭甚至为此举债。津南法院审理时发现,部分受害者因羞于启齿未及时报案,导致初期仅掌握不到半数案情,反映出此类犯罪隐蔽性强、取证难的特点。 司法机关采取“惩治+修复”双轨策略应对此类案件。本案中,法院将退赃退赔作为重点,通过释明刑事政策促使李某家属变卖房产筹措资金,49万元涉案款在判决前全部返还。量刑上,法院在认定“数额巨大”基准刑期(5-10年)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认罪悔罪、全额退赔等情节,最终判处李某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同时,教育部门加强预警,在招生季通过政务平台发布防骗指南,明确“任何收费录取行为均属违规”。 随着“职教高考”制度改革的推进,职业教育招生规范化程度逐步提升。2024年起,天津市试点中职学校统一招生平台,所有录取信息可在官网查询。法律界人士指出,此类判例的警示意义在于:司法机关正通过提高犯罪成本(如顶格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压缩诈骗空间,而建立“阳光招生”长效机制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招生入学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公平透明是底线;对“内部名额”“花钱保录取”等说辞保持警惕,既是对家庭财产的保护,也是对教育公平的维护。唯有以法治严惩诈骗、以公开压缩灰色空间、以共识破除侥幸心理,才能让每一份升学期待回归规则之内、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