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2025年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明显 查处县处级干部122人体现反腐力度

惠州市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了202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情况。数据显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效果显著,处分力度不减、查处范围不缩,充分反映了以零容忍态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从处分规模看,惠州2025年共处分干部2300人,其中党纪处分1882人、政务处分653人。在干部层级分布上,县处级干部处分122人、乡科级干部处分446人、一般干部处分452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处分1280人。该处分结构表明,反腐工作既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也注重对基层干部和社会各领域人员的监督,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格局。 立案查处工作成果突出。全年共立案2713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67人、乡科级干部552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117人。这些数字反映出纪检监察机关对各层级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态度,特别是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明显加强,有助于防止权力在基层被滥用。 值得关注的是,惠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查处行贿人员153人。这一做法打破了以往重点查处受贿、相对忽视行贿的传统思路,体现了反腐工作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行贿人员的查处不仅能够斩断腐败链条,还能有效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土壤,对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意义重大。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2025年,惠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5913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2524件次。这些举报线索经过初步处置,共形成问题线索13346件,充分说明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和广泛参与度。 在处理方式上,惠州纪检监察机关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共批评教育和处理571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占57.9%,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政务轻处分)占32.4%,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政务中处分)占4.7%,第四种形态(党纪最高处分、政务最高处分)占5.0%。这一比例结构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未病"的工作理念,强调了预防和教育的重要性,使大多数干部在早期阶段就能得到纠正和引导,避免问题深入扩大。 从工作机制看,惠州纪检监察机关的这些成果得益于多上因素。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类型的违纪违法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二是强化监督职能,通过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多种途径获取线索;三是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权力运行在制度框架内;四是注重教育引导,通过"四种形态"的灵活运用,实现惩治与预防的有机结合。 展望未来,惠州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特别是要关注新形势下腐败问题的新特点新趋势,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提升干部队伍的廉洁意识和纪律意识,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

反腐败需要久久为功;惠州通过公布执纪数据,展示了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只有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才能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