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智能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驾驶人开始对辅助驾驶系统产生误解。"开启智驾,闭眼到家""过年放心喝,车有自动驾驶"等说法在网络和车主间流传,这些观点严重偏离了技术的实际功能定位,也挑战了现行法律对驾驶行为的规范要求; 问题的具体表现在一起真实案件中得到充分体现。2025年9月13日凌晨,杭州市民王某某在与朋友聚餐饮用白酒、啤酒后,先后两次驾车上路。在第二次驾驶过程中,他开启了车辆的辅助驾驶系统,并使用事前安装的配件模拟手握方向盘状态,随后从主驾驶位直接爬到副驾驶位进入酣睡。最终车辆因系统自动降速停在高架路口,王某某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14.5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驾标准。 此事件引发了一个关键问题:在辅助驾驶系统的协助下,醉酒驾驶是否仍然构成犯罪?临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目前车辆驾驶自动化分为0至5级六个等级,其中0至2级属于辅助驾驶范畴。在这个阶段,系统仅能协助驾驶人完成部分驾驶任务,驾驶的主体始终是驾驶人本身。王某某开启的正是2级辅助驾驶系统,这类系统不能脱离驾驶人的监管。因此,王某某从主驾驶位移至副驾驶位、双手脱离方向盘的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不当驾驶,不能以此否认其驾驶人身份。 更为重要的是,王某某在两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这属于从重处罚情形。虽然其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有关意见,这种情况不应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而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最终,临平法院判处王某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四千元。 类似案件并非孤例。2024年2月,浙江湖州一名男子王某刚在聚餐饮酒后,次日凌晨驾驶小型客车前往南京,途中使用车辆驾驶辅助系统行驶200多公里后被高速交警查获,血液酒精含量达醉驾标准。该案中,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曾辩称使用智驾相当于找代驾,但法院同样认定这一行为与普通醉驾性质无异,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这些案件的判决形成了一致的法律导向。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这些判决的深层意义在于为智能驾驶技术的应用划定了明确的法律边界。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汽车所搭载的"智驾系统"绝大部分不具备真正的"自动驾驶"功能,仅能提供辅助驾驶功能。驾驶人在开启"智驾系统"后仍需要保持对车辆的控制,观察车辆行驶动态,确保行车安全。"智驾系统"不能替代驾驶人执行驾驶任务,驾驶人仍是第一责任人。 从法律风险的角度看,一旦在使用辅助驾驶系统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违法行为,驾驶人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等多重法律后果。这对那些心存侥幸、试图通过技术手段规避法律的驾驶人敲响了警钟。
技术的价值在于提升安全与效率,而不是为违法行为提供遮掩。节日团聚更需守住"喝酒不开车"的底线。对驾驶辅助功能保持理性认知、对交通法规保持敬畏——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负责。司法对责任边界的明确,有助于让"智能化"回归安全初衷,也提醒每一位驾驶人:方向盘上的责任,任何系统都无法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