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所融合”是检验“交所融合”的效果

1月10日的中午,青岛市城阳区的王沙路上发生了一起意外。杨先生把车停在了正规车位里,结果被附近工地掉下来的施工线缆砸了,车顶都凹了下去还有划痕。他马上报警了,城阳公安分局惜福镇派出所接到电话后,没有把这事儿看成普通的治安问题或者交通事故,而是马上找来了交警大队四中队的人一起去现场。 这就是城阳公安最近推行的“交所融合”机制,就是想打破不同警种之间的界限,把资源整合起来,好让路面上的常见问题能处理得更顺畅。到了现场后,民警们分工特别明确,一边仔细查车损情况并拍照固定证据,一边联系施工方负责人范先生过来解释。查清楚了是施工方操作不当导致线缆掉下来砸到了车。 虽然责任很清楚,但后来双方在赔偿数额上谈崩了。杨先生心疼车子还担心修不好,要的赔偿比范先生心里预期的多得多。这时候民警就没有只说让他们自己商量或者去打官司,而是主动当起了调解员。他们先把双方的情绪稳住,讲道理说法律。 民警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关于物件损害的条款告诉范先生,他因为施工害人家车坏了就得赔钱。又给杨先生解释了下,索赔应该看实际损失和市场价。参考了同类型车的维修价目表后,民警把修复费用大概算了出来。 经过来回沟通和反复调解,他们帮双方找了一个公平合理的方案。大概一个小时后,范先生同意了赔钱并当场给了杨先生全额的赔偿款。杨先生对结果很满意,也不打算再追究对方了。 这次纠纷这么快就解决了,虽然只是个例子,其实也是检验了“交所融合”机制的效果。这说明基层警察通过改革变得更灵活、专业了,能及时回应老百姓遇到的麻烦事,把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这既是为了提高效率、省钱省事,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一种实践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