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强化生态治理 1.1亿元生态赔偿金彰显法治成效

一、问题:生态隐患积累,监督缝隙亟待填补 广西地处西南边陲,矿产资源丰富,有色金属储量居全国前列;但长期以来,部分地区矿业开采秩序混乱,重金属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另外,茅岭江流域及茅尾海海域的非法采砂活动屡禁不止,"采、运、销"形成灰色链条,对流域生态和近海环境造成持续损害。这些问题的背后,既有行政监管的覆盖盲区,也有传统执法手段面对复杂利益链条时的力不从心。 二、原因:多重因素叠加,治理难度不容低估 上述生态问题的形成有其深层根源。部分地区长期依赖资源型产业,绿色转型动力不足,企业违规成本偏低;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之间协调不畅,信息壁垒导致违法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采砂等行为往往跨越多个行政区划,单一部门难以形成合力,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尚不健全。这些因素相互叠加,使得生态保护领域的监督缝隙长期存在,需要更具穿透力的法律手段来弥合。 三、影响:生态受损与发展受阻并存 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直接威胁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也对广西推进绿色发展形成制约。以茅尾海为例,非法采砂导致入海口生态系统严重退化,水质下降,渔业资源受损,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矿业领域的无序竞争和环境污染,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有色金属产业的转型升级,影响了广西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整体竞争力。 四、对策:检察公益诉讼精准发力,构建协同治理格局 面对上述挑战,广西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作为精准补位的重要抓手,探索出一套系统性、协同性的治理路径。 在矿业治理领域,全区检察机关加大对涉重金属污染及资源破坏案件的办理力度,共立案办理涉及的公益诉讼案件126件,依法诉请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亿元。检察机关还积极介入矿业权整合优化进程,以法治手段推动产业绿色升级。 在非法采砂治理领域,针对茅岭江流域和茅尾海海域的突出问题,自治区、市、县三级检察院一体履职,对非法采砂的"采、运、销"全链条实施精准打击。检察机关还推动地方立法,促成相关法规明确禁止非法开采海砂,将专项整治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自治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协同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检察机关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密的法治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五、前景:生态修复成效初显,绿色发展路径渐明 治理成效已在实践中得到印证。曾经满目疮痍的茅尾海入海口,如今已建成生态公园,成为当地居民休闲游憩的好去处。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获评"防城港市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相关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督促整治非法采矿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 随着公益诉讼制度的持续完善和检察监督能力的不断提升,广西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并进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生态保护既是发展命题,也是治理命题。公益诉讼的价值,在于把"发现问题、追究责任、资金落地、修复见效、制度固化"串成闭环。广西的实践表明,只有让破坏生态者付出应有代价、让修复工程经得起检验、让制度规则持续发挥约束力,才能真正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