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推进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贵州省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
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前谋划部署,联合制发资金预算通知,将2026年度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计107.99亿元提前下拨至各地。
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切,也反映了全省上下推进民生保障工作的坚定决心。
据了解,此次提前下达的资金包括两部分。
其一是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0.45亿元,这部分资金由财政部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地方落实国家基本社会救助政策。
其二是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7.54亿元,这部分资金体现了省财政对困难群众的支持力度。
两部分资金合计超过107亿元,规模之大、覆盖之广充分说明了我省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视程度。
资金的主要用途涵盖了社会救助的各个主要领域。
最低生活保障是最基础的救助制度,为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提供基本生活费用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针对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提供照料护理、供养等保障。
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群众进行应急救助。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则关注社会最脆弱群体,保障其基本的生存权益。
这些制度的有机结合,构成了我省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
提前下达资金的意义重大。
一方面,这确保了各地在新年伊始就能及时获得充足的救助资金,避免了因资金不到位导致的救助政策落实延迟。
另一方面,充足的资金支持能够让基层民政部门更加从容地做好工作规划和部署,提高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时,对困难群众而言,这意味着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更加有力、更加稳定,能够更加安心地度过每一天。
贵州作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困难群众数量相对较多,社会救助工作任务繁重。
近年来,全省各地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次提前下达超过107亿元的救助资金,进一步体现了这一成果,也为今年的社会救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各地民政部门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困难群众身上。
同时要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摸底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让社会救助政策真正惠及所有需要帮助的群众。
此外,还要创新救助方式,将物质救助与精神关怀相结合,帮助困难群众增强生活信心,逐步实现自我发展。
民生保障的温度往往体现在政策实施的前置量上。
贵州以超长周期布局救助资金的做法,不仅刷新了财政资金效能管理的刻度,更彰显了"民生等不得"的治理智慧。
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如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民生福祉的加速度,这组跨越三年的财政数据给出了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