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深化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万余户严重失信企业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问题:经营主体数量快速增长,交易链条日益复杂,传统监管覆盖面、及时性和精准度上遇到瓶颈。一些企业年报造假、合同违约、拖欠账款,既破坏公平竞争,也抬高了交易和融资成本。同时,监管过度或方式粗放,容易加重企业负担,影响市场预期,亟需找到"既管得住又管得好"的平衡点。原因:市场信用信息长期分散在各部门和平台,数据标准不统一、更新滞后,导致"看不清、判不准、管不精"。失信成本低、惩戒机制不畅,部分企业对合规经营不够重视。此外,一些行业受需求波动、资金紧张等影响,容易出现拖欠账款等问题,缺少量化、可追溯的信用约束和风险预警,问题就会在产业链上蔓延。影响:针对这些痛点,市场监管总局介绍,2025年信用监管更注重数据赋能和差异化治理。一是夯实信用数据基础。截至2025年底,累计归集经营主体信用信息154.6亿条,跨部门共享122.7亿条,通过制定《企业信用数据项要求》等国家标准,统一数据规则,提升数据质量。标准化让企业信用状况更清晰,信用数据在金融信贷、政务服务等场景的应用更顺畅,从源头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强化风险分类监管。对全国6400多万户企业实施信用风险分类,对高风险企业问题发现率超过85%,对低风险企业减少不必要检查,提高监管效率。三是加大严重失信惩戒力度。将1.49万户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形成明确的失信边界;通过年报数据分析治理大型企业拖欠账款等问题,体现宽严相济、精准施策。四是把服务融入监管。开展信用提升三年行动,推出"年报服务月""信用修复服务年"等活动,截至2025年底为4579万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指导1800多万户企业合规经营,帮助企业恢复发展动能、稳定市场预期。对策:信用监管的关键是把数据变成规则,再转化为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下一步应在四上持续发力:一是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制度,强化数据质量和动态更新,推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数据协同,提高监管穿透力。二是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将监管资源精准投向高风险领域,以合规指引替代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稳定企业预期。三是健全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衔接机制,对恶意逃废债、虚假登记、严重违法等行为依法从严,对一般失信提供整改和修复通道,做到"惩戒有力度、修复有温度"。四是推进信用数据在金融、采购、招投标、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让守信企业在融资、办事、市场机会等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前景:发布会提到,信用水平是观察宏观经济健康度的重要指标。2025年,有关部门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形成6大类19项创新试点成果,编制发布中国企业信用指数。该指数2025年达到162.66,较上年增加3.89,反映出企业整体信用水平稳步提升,经济内生动力增强。展望未来,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信用监管将更加注重规则统一、标准衔接与数据治理,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信用可修复、监管更精准"的市场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信用监管体系的完善程度是衡量市场经济成熟度的重要标尺。随着"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深化,我国正在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格局。未来需要继续深化部门协同、加强数据治理,让信用更好转化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动能,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