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治理任务更趋多元,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等领域执法需求持续增长,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任务重、人员少”“懂业务但不懂程序”“能检查但不善取证”等问题。
天柱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把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作为重要抓手,围绕基层执法队伍结构性短板,推动执法力量从“少数人持证、有限覆盖”向“全员能执法、协同作战”转变。
问题:一线执法供给与治理需求不匹配。
过去基层行政执法往往依赖少数专职人员,遇到专项整治、突发事件或集中行动时,容易出现力量调配不及时、覆盖不到位等情况;同时,部分干部法治素养参差不齐,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足,影响执法规范性与公信力。
加之基层单位岗位分工较细,“股室各管一段”易形成壁垒,难以快速形成合规、可用的执法增量。
原因:制度供给与能力建设需要同步发力。
天柱县的探索显示,基层执法短板既有人员编制与任务增长的矛盾,也有资格准入、培训考核、监督约束等机制不够健全的因素。
如果仅靠临时抽调或短期突击,很难从根本上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为此,当地将“持证上岗”与“规范执法”统筹推进,通过制度化路径把执法资格、能力建设、监督管理连接起来,形成可持续的队伍建设机制。
影响:执法覆盖面扩大,案件办理质效提升。
围绕改革推进,天柱县由县级层面统筹,建立工作机制,推动49个行政执法单位协同落实,明确“培训、考核、发证、上岗”全流程安排。
在具体实践中,通过领导干部带头、线上线下结合、集中授课与结对帮带并行等方式开展系统培训,累计培训超过2100人次。
目前,全县49个行政执法单位2254名在编人员中,1739人申领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77.15%;其中县直行政执法单位持证率83.06%,乡镇街道持证率73.25;人社、自然资源、应急等重点执法单位实现持证全覆盖。
执法供给能力提升带来直接变化:在案件数量同比增加15%的情况下,办结时限缩短20%以上;新办结行政案件被起诉率下降30%,新办结案件败诉率为零,反映出执法规范性与稳定性增强。
对策:以“全员持证”为入口,以“制度规范”为关键。
天柱县的做法突出两条主线:一是把持证扩面与队伍实战能力提升结合起来。
以应急管理等部门为例,不仅执法大队人员参加培训,机关股室干部也纳入取证与执法能力建设范围,确保在重大行动或人员紧缺时能够快速调配合规力量,提高响应效率。
二是把资格管理与过程监管一体推进。
当地围绕执法关键环节出台配套制度,推动重点执法部门设立法制审核机构,重大执法决定实现法制审核全覆盖;同时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业务指导等方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执法从“有证能办”向“按程序办、按标准办、经得起检验”转变。
与此同时,一些单位探索打破股室壁垒,按任务组建临时执法小组,实行“以老带新、协同办案”,在实战中提升年轻干部的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和程序把控能力。
前景:从“数量扩面”走向“质量提升”,为县域治理提供可复制经验。
下一步,天柱县仍需在两个方向持续用力:一方面补齐持证覆盖短板,推动尚未取证人员尽快达标,并根据岗位职责科学配置执法力量,避免“为取证而取证”;另一方面把执法质量作为改革的核心指标,持续完善自由裁量基准、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衔接,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案件的监督闭环。
随着全员持证与规范化机制不断完善,基层执法有望实现“力量更足、程序更严、处置更快、结果更稳”,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从"部分人执法"到"全员能执法"的转变,反映了基层治理理念的深刻进步。
天柱县的实践表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是简单地增加执法人员或扩大执法权限,而是要通过制度创新、机制优化和能力提升,激活基层治理的每一个"法治细胞"。
下一步,天柱县将继续深化这项改革,在补齐持证覆盖短板的同时,更加注重执法行为规范化、监督全程化,让"持证执法、规范执法、高效执法"成为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为全国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