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两企业违规占用林地建设风电项目被查处 同步开展生态修复

问题:风电建设触碰林地用途管控“硬杠杠” 据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通报,2023年6月30日,执法人员检查大张山分散式风电场建设情况时发现,个别塔基座施工区域存在未经批准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等问题,地表植被受到不同程度破坏。执法人员现场固定证据,并依法启动处置程序。 原因:审批意识不足叠加工期压力,暴露项目管理短板 业内人士认为,分散式风电项目点位分散、战线长、工序衔接紧密,若前期选址论证不到位,用地用林手续办理滞后,施工边界管控不严,容易滋生“先干后补”“边建边报”的侥幸心理。此次问题发生在塔基等关键施工环节,反映出施工单位对林地用途管控要求把握不够、现场管理偏松,也提示项目建设链条中对生态约束的落实仍需加力。 影响:损害生态功能,也增加合规推进新能源建设的成本 林地具有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系等生态功能,商品林和公益林均受法律保护,公益林更强调生态属性。违规占用不仅造成植被破坏、恢复周期较长,还可能引发停工整改、增加修复费用,影响项目进度与社会形象。对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地区而言,以生态代价换取建设速度,往往会带来更高的综合治理成本。 对策:依法处罚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形成警示 执法部门于7月4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青岛鑫垒立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擅自占用商品林地,被处以罚款1200元,并被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同时要求自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三倍树木,共补植180株。青岛隆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擅自占用市县级公益林地并改变用途,被处以罚款27280元,同样被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补植树木210株。 执法部门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明确了法律责任,通常包括限期恢复、罚款、补植复绿等措施,旨在以制度刚性保障林地资源安全。此次处罚既对违法后果进行修复补偿,也向建设单位释放明确信号:新能源项目必须依法合规推进,触碰生态底线必将付出代价。 前景:从“事后处罚”转向“全过程监管”,提升绿色发展可持续性 据了解,当地后续将对补植复绿进展开展跟踪核验,重点核查补植数量、成活情况及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效果,避免出现“只种不管”“重种轻养”。同时,将完善网格化巡查和日常监管机制,对风电场周边林地实施常态化巡护,强化施工红线管理,提高违法行为发现与处置效率。 受访人士认为,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要在选址阶段加强生态敏感性评估与合规审查,严格落实用地用林审批、施工边界划定、文明施工和水土保持要求;在施工阶段建立责任到人的现场管控与第三方巡查机制;在验收阶段将生态修复与运行管理一并纳入考核。通过制度约束与技术管理联合推进,才能实现风电等清洁能源建设与生态保护相互兼顾。

守住林地红线,既是法律要求,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底线。风电等新能源项目不能以破坏生态换取进度,更不能让“绿色工程”在落地环节走样。以严格执法压实责任、以高标准修复促进生态恢复,才能让绿色低碳转型建立在更稳固的生态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