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月12日,重庆市教委联合其他市级部门正式发布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让重庆中小学春秋假政策从今年起正式实施了。根据这个意见,每个学年安排两次春秋假,分别在4至5月和11月,每次持续2至3天。 这次,为了让学生们真正地放松身心,接触大自然,《意见》明确了四条禁止事项:第一,假期期间严禁布置书面作业,家长可以给孩子们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第二,返校后立刻组织考试也被禁止了,避免孩子放假后又紧张起来。第三,禁止学校以开放自习室或者托管服务的名义违规补课或者上新课。最后,《意见》还禁止利用春秋假时间搞各种学科类培训。这次,学校不会统一组织研学实践或者夏令营等集体活动。 除了这些规定外,针对家长普遍存在的“看护难”问题,《意见》也给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首先是在校外方面,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少年宫、青少年之家等场所提供公益托管服务和文体活动。其次是在校内方面,学校给家庭困难或者无人照看的孩子开放校园并安排老师进行值守。此外,《意见》还呼吁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措施来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调休和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