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公安机关公布一起因遛狗不拴绳引发的行政处罚案件,引发社会对文明养犬问题的广泛关注。
据米易县公安通报,2025年11月,家住该县某小区的居民李某在遛完两只柯基犬返家途中,于小区内偶遇邻居王某。
因李某未为犬只佩戴牵引绳,两只柯基见到王某后狂吠不止,致使王某受到惊吓。
事发后,李某并未引以为戒。
仅一个月后的2025年12月,类似情形再次上演。
李某仍未为犬只拴绳,在小区过道与正在遛狗的王某相遇时,其犬只再次对王某及其所牵犬只大声吠叫,严重干扰了王某的正常生活。
接到报警后,米易县攀莲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核实了李某两次不文明养犬的违法事实,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养犬数量持续增长,犬只伤人、扰民等问题日益突出,不文明养犬行为已成为影响社区和谐的重要因素。
部分养犬人责任意识淡薄,将遛狗视为纯粹的个人行为,忽视了犬只可能对他人造成的安全威胁和心理困扰。
此外,过去相关法规处罚力度偏轻,违法成本较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部分人的侥幸心理。
针对这一社会治理难题,立法机关在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时作出了明确回应。
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显著加大。
此前,遛狗不拴绳、饲养烈性犬干扰他人等行为最高处以500元罚款;新规实施后,此类行为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处罚标准的大幅提升,释放出依法从严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明确信号。
米易县公安机关结合此案,向广大养犬人士发出文明养犬倡议:外出遛犬必须佩戴牵引绳,绳长宜控制在1.5米以内;随身携带清洁工具,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尽量避开居民出行高峰时段遛犬,遇老人、儿童、孕妇应主动避让;加强对犬只的日常管教,避免长时间吠叫扰民。
公安机关同时提醒,市民如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不文明养犬行为,应理性维权,既不必忍气吞声,也不宜私下发生冲突,可直接拨打110报警寻求依法处理。
从一根牵引绳的规范使用,到千万户社区的和谐共建,文明养犬看似微末实则关乎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此案警示我们:法治社会的构建既需要刚性约束的"标尺",也离不开公民自觉的"刻度"。
当每位养犬人将"牵绳清便"的细节转化为行动自觉,便是对"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最生动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