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第三医院增挂“长沙县精神卫生福利院”牌子

这个建议的落地,得益于饶映霞代表在2023年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提议。医院内部用水、电、气等费用执行商业价格,每年为此要掏出200余万元,严重制约了医院的发展。早在1952年成立的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就是一个先例,为了让这类专科医院获得更优惠的公共资源待遇,饶映霞建议给第三医院挂上“长沙县第二社会福利院”的牌子。 长沙县第三医院是国家卫健委批准设立的公立二级专科医院,2023年整体搬迁至安沙镇后,占地59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编制床位400张。目前医院日均接待病人600多人,其中低保、特困精神障碍患者近350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50余人。这实际上已经承担了部分社会福利院的职能。 民政部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县卫健局就此事征求了县委编委的意见,经过论证后决定将长沙县第三医院增挂“长沙县精神卫生福利院”牌子并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定为县卫健局。 由于县民政局在2024年进行了机构改革,原长沙县福利院编制机构被撤销,相关职责调整至该局养老服务与老龄工作科(社会福利科),长沙县没有纳入编制管理的社会福利院。 县民政局主动与饶映霞代表沟通交流后,联合县委编委和县卫健局展开调研和办理。按照现行政策测算,加挂牌子后医院每年能节省水电气等费用50万元以上,这为医院的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条件。这既是长沙县残疾人福利事业提升的一大步,也是推动全县民生福祉发展的重要举措。站在新的起点上,长沙县将以残疾人福利事业的整体提升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权益保障与关爱帮扶工作。 长沙县第三医院正式承担精神卫生福利服务这一小步的背后,是县政府多方协作共破难题的努力。通过这种方式把日常开支每年节约约50万元这个资金压力减轻后,医院就能在医疗设备更新、人才引进和服务质量提升上有更多作为。长沙县将绘就残疾人福利事业的美好“大愿景”。 这个建议落地后形成了良好的开局。“长沙县精神卫生福利院”的牌匾在冬日阳光下熠熠生辉。随着红绸缓缓落下,“长沙县精神卫生福利院”这一新的名称也正式对外公布。这一举措的实施为全县残疾人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