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颖最近在直播间澄清了两件事:一个是当年卖房子的事,另一个是网上传的关于她当小三的谣言。曹颖说,自己早年在北京大兴买那个宅基地房,就是为了让家里住得好点,跟传言半点关系都没有。那时候大概是在1997年5月左右吧,曹颖刚当上《半边天》栏目的主持人。1998年的时候,她又有了大兴区瀛海镇四海二村的宅基地使用权。2002年4月,曹颖以12万元的价格把这房子卖给了父亲的朋友曹先生。结果没过几年,曹先生没跟她说,就把房子转卖给了他的女朋友(也就是第三者)。到了2010年7月,这套房子拆迁了,拿到了249万的补偿款。曹先生的妻子发现这事以后就开始追着要钱。因为法律程序上得用原房主的名字起诉,曹先生就一直求曹颖配合签字。曹颖没办法只能答应了,她还特意强调输赢都跟她没关系,她也没打算拿这个钱。 关于“小三”的传闻,曹颖也做了回应。她说自己19岁的时候就认识了丈夫,感情一直很稳定。另外还有资料显示,曹颖是1974年5月14日出生的。1998年之前她主要做演员和主持人工作,后来又在中央电视台主持过春晚。2003年她离开了央视去了湖南卫视。这些年她还拍过《乌龙闯情关》《九岁县太爷》这些热播剧。 这个案子其实挺复杂的。2010年的时候邱某作为被拆迁人拿到了249万的拆迁款。后来曹先生的妻子告到了法院,说老公没经过她同意就把房卖了。法院判这个买卖行为无效。2011年11月的时候曹颖又起诉了曹先生和邱某,想要回这笔钱。不过法院最后因为曹颖户口不是当地的居民户口就驳回了她的请求。 公开资料显示,曹颖毕业于北京黄庄职业高中。她从1997年5月开始主持《半边天》栏目,第二年又主持了《万家灯火》。接下来连续三年她都在央视春晚当主持人。2002年4月她把房子卖给曹先生的时候大概是12万元。2010年7月房子拆迁了拿到了249万的补偿款。2003年她离开央视后去了湖南卫视主持真人秀节目《金鹰之星》。1974年5月14日她出生在北京这座城市。1998年她拥有了那个宅基地及院子一处。2002年4月曹某花12万把房子买下来转手卖给了邱某。2010年7月拆迁后邱某拿到249万安置款被卷入连环诉讼中。最后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但钱也没判给她返还的原因是她不是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