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兴仁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个典型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那时候,当地有一家煤矿关停了,留下的废水处理设施和大约17万立方米的煤矸石露天堆放,并且没有防渗处理。这样一来,含硫、铁等污染物的酸性废水持续渗漏,不仅侵蚀了周边矿区和农田土壤,还给作为珠江流域重要支流的北盘江水生态环境带来了长期威胁。田锦华代表说,这个问题给当地群众带来了很大困扰。后来,兴仁市检察院依法启动了公益诉讼调查程序。他们精准锁定污染事实和损害后果,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听证会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并且推动原矿权人承担环境修复责任。最终,这个案子通过多方协同完成了治理工程,使得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修复。田锦华代表指出,基层公益保护面临着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专业要求高等挑战。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应该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系统观念。比如完善“检察+”协同机制,加强与乡镇街道等部门的联动;还有积极拓展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实践;最后是强化治理效能导向。 田锦华是贵州省兴仁市屯脚镇副镇长兼鲤鱼村党委书记,也是全国人大代表。在最近参加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检察工作视察座谈时,他结合自己的一线履职经验谈了谈公益诉讼在基层治理中的价值和发展路径。田锦华长期扎根乡村,深知群众关切和乡村发展之间的紧密联系。他说检察公益诉讼以守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使命,与当前乡村振兴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非常契合。 近年来,田锦华通过专题调研、案件研讨等形式深入跟踪公益诉讼在基层的运行情况。他觉得这项制度既有依法监督的“制度硬度”,又蕴含司法为民、协同共治的“治理温度”。座谈会上他还具体讲述了一个成功案例来展示公益诉讼如何破解治理困境。 在全国人大代表田锦华看来,乡村振兴战略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度融合时,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成了守护公共利益、赋能基层治理的重要法治工具。这个制度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基层治理中逐渐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展望未来,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持法治精神,深化公益诉讼实践。通过这种方式推动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形成合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最终实现更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