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变动影响土地权益 成都大学法学院贺海燕博士研究发现,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婚引发的土地权益纠纷占比超过60%。调研发现,一些村委会以"外嫁女"为由强行收回承包地,导致当事人失去生活保障;部分地区在分配征地补偿款时,将离婚妇女排除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这些现象反映出基层对涉及的法律理解存在偏差,传统性别观念仍有较大影响。
婚姻状况变化不应影响基本权利;保障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集体收益和拆迁安置中的合法权益,既是维护个人生计和尊严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只有确保每项分配都有法可依、每次调整都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真正实现农村发展中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