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施行首日淄博集中宣介:以法治护航书香城市建设提质扩面

在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淄博市于《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生效当日启动专项普法行动。

活动现场,文化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向市民系统讲解条例中关于阅读资源配给、特殊群体保障等核心条款,特别针对社区书屋建设标准、学校阅读课程设置等群众关切问题作出回应。

这一举措直指当前全民阅读推广中的现实困境。

数据显示,我国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虽逐年提升,但城乡分布不均、重点群体服务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

淄博市文旅局负责人介绍,此次立法首次以专门性法规形式明确政府、学校、家庭三方责任,其中"每10万常住人口配备不少于1个公共阅读空间"等量化指标,为基层工作提供了刚性依据。

从现场反馈看,市民对"建立24小时自助图书馆""为视障者提供有声读物"等条款关注度最高。

退休教师王女士表示:"条例规定社区要配备老年专架,这让我们看到了政策温度。

"工作人员现场发放的图解手册,将法律条文转化为服务清单,有效提升了普法实效。

根据规划,淄博市年内将实施三大工程:在主城区新建5个城市书房,改造20个乡村书屋;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家校共读计划";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建200支阅读推广志愿队。

这些措施与条例要求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形成呼应。

文化学者指出,将阅读促进纳入法治框架具有示范意义。

相比短期活动,制度化保障能破解资源投入不稳定、服务碎片化等顽疾。

淄博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此次先行先试,其经验或为中小城市文化治理提供新范式。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施行和推广,体现了淄博市以法治手段推进文化建设的决心。

阅读是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城市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通过将阅读推广纳入法治框架,淄博市为全民阅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建设文化强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一探索也为其他地区推进全民阅读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充分说明了法治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