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官方渠道发布严正声明,指出市场上出现假冒央企名义的行为。声明中特别点名保利永安博物館有限公司、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香港)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明确表示这些机构与保利集团不存在任何股权、投资或业务合作关系。此类冒名经营并非孤例。近年来,随着央企品牌影响力提升,部分市场主体通过注册相近名称、虚构合作关系等方式误导公众,试图借助央企信誉获取不当利益。这不仅损害正规企业商誉,也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分析人士指出,冒名行为屡禁不止,主要在于违法成本偏低、获利空间较大。一些企业选择在境外或特定地区注册含“保利”“中”等字样的公司名称,利用信息不对称制造商业混淆。此举既侵犯企业名称权,也可能使消费者与投资者面临识别风险和权益损失。作为旗下拥有5家上市公司的综合性央企集团,保利集团此次公开“打假”具有多重信号:一是强化对自身品牌与声誉的保护,二是对外释放维护市场秩序的明确态度。值得关注的是,声明中还提到已退出投资的中食科创(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体现出其对历史投资关系边界的更厘清。针对类似问题,法律专家建议从多端发力:企业应加强商标、商号等权利布局与保护;监管部门可完善企业名称核准与信息公示机制;公众在合作与投资前应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主体信息。保利集团也在声明中提醒社会各界谨慎开展投资合作,发现违法线索及时报案。展望后续,随着监管机制完善与企业维权意识增强,冒名经营的空间有望收缩。本次事件也为企业维权提供了可参考的路径,预计将有更多企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企业品牌来自长期信誉与合规经营的积累,不应成为不法主体牟利的工具。治理冒名经营等乱象,既需要企业及时发声、依法维权,也需要合作各方强化尽调与核验,更离不开监管执法与平台治理的共同推进。让“信息透明、授权可查、责任可追”成为常态,才能更好守护市场信用与公众权益,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