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出台就业促进条例 以法治统筹产业人才创业服务促高质量充分就业

在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呼和浩特市以地方立法形式破解就业难题。

12月30日发布的《呼和浩特市就业促进条例》,是该市首部系统规范就业促进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其出台时机与内容设计均具有显著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就业市场面临"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

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呼和浩特城镇新增就业4.02万人,但技能人才缺口仍达3.8万人,高校毕业生留呼就业率长期徘徊在60%左右。

这种供需错配现象,暴露出传统就业政策在系统性、长效性方面的不足。

条例创新性建立"政策就业协同机制",要求各级政府制定产业、投资等重大政策时同步开展就业影响评估。

这一制度设计将改变以往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两条线"运行的局面,从源头上确保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容同频共振。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透露,2025年起所有市级重点项目立项前都需提交就业效益分析报告。

针对技能人才短缺痛点,条例构建"政企校"协同培养体系。

除要求职业院校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外,特别规定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参与校企合作,并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培训经费。

这种产教融合模式已在当地光伏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试点中取得成效,企业定制班毕业生就业率达98%。

在创业生态培育方面,条例打出"资金+服务+载体"组合拳。

除设立2亿元创业担保基金外,还将建设覆盖市县两级的创业孵化网络,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实施"培训-贷款-场地-补贴"全链条扶持。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调研显示,此类政策可使初创企业存活率提升40%以上。

重点群体保障是条例另一大亮点。

对高校毕业生实施"离校不断线"服务,对农村劳动力推行"培训-输转-维权"闭环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同步制定配套方案,计划每年定向提供3000个优质岗位。

《呼和浩特市就业促进条例》的发布,体现了首府以法治手段推进就业工作的坚定决心。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就业形势面临新挑战的背景下,通过立法完善就业保障体系,既是对现实问题的有力回应,也是对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的有力支撑。

随着条例的正式施行和各项配套措施的深入推进,呼和浩特市有望在产业升级、人才培养、创业扶持、权益保障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为建设宜业城市、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