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对耕地、林地等自然资源的需求持续上升。然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期通报的八起典型违法案件显示,资源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地区监管能力和保护责任落实上仍存在明显短板。 从案件类型看,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最为突出。天津市西青区马术训练场项目自2018年违法建设以来,历经连续两年督察指出问题,仍未有效整改,涉及耕地58.7亩、永久基本农田47.4亩。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取土烧砖案件中,企业在不足一年半时间内非法取土约9万立方米,破坏永久基本农田32.04亩。重庆市万州区则出现反差更大的情况:2023年刚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一年后被违规占用216亩,用于种植绿化装饰草皮并对外出售。这些案件共同指向一个现实:部分地方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重视不够,监管执行偏弱。 林地和草地破坏同样不容忽视。湖北省广水市违法采伐案件涉及286.05亩林地、蓄积约420立方米;贵州省息烽县化工园区超范围占用林地587.85亩,其中公益林达575.55亩;新疆哈密市露天煤矿违法占用天然牧草地113.67亩。有关案例表明,一些地区的生态保护底线仍在被挤压。 更值得关注的是,部分违法行为呈现“屡查屡犯”。湖南三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占用林地问题先后被行政处罚9次、移交公安机关处理4次,仍继续违法占用林地,目前尚有109.93亩未查处整改。这反映出部分处罚措施震慑不足,也暴露出地方执法在持续监管和闭环整改上的薄弱环节。 透视这些问题,原因主要集中在三上:其一,少数地方对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边界把握不清,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中偏重建设进度,对违法行为制止不够坚决;其二,监管部门协同不足、信息共享不畅,导致违法线索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够快;其三,对违法主体处罚偏轻,违法成本低、收益高,难以形成有效约束。 这些违法行为直接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永久基本农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底线。每一亩被违法占用的耕地,都意味着粮食产能被削弱。林地和草地受损则会加剧生态脆弱地区环境压力,影响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等关键生态功能。 针对上述问题,需要拿出更有针对性举措。一上,强化执法刚性和问责力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监管失职失责的地方政府和相应机构负责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另一方面,提高违法成本,对多次违法企业从严处罚,综合运用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整治、吊销许可等手段。同时,完善信息共享与协同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此外,将资源保护要求更充分纳入地方考核评价体系,压实属地保护责任。 从长远看,完善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提升执法规范化与透明度,是减少此类问题的关键。同时,加强面向社会的宣传与教育,提升公众资源保护意识,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治理格局。
此次通报既是对违法主体的明确警示,也再次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如何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将成为检验各级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尺。只有完善制度约束、压紧监管责任——才能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推动绿水青山长期惠及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