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专项整治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乱象 3.88亿元押金全面清退惠及2.08万户

一起挪用案件揭开制度之弊。

2024年初,福建泉州南安市省新镇西埔村村民林女士本以为能顺利退回建房时缴纳的3万元风貌保证金,却迟迟未果。

调查显示,该村原村委会主任黄某某多次将村里收取的107万元保证金挪用至个人公司账户,涉及20户村民。

这起案件并非孤例,石狮、安溪等县市也相继发现类似问题。

案件背后折射出的制度性隐患,引起泉州市纪委监委高度警觉。

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

泉州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将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作为切入点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梳理问题线索,共查处问题14起、处理19人、处分9人。

同步开展的调研揭示出更深层次的矛盾:这项在村民自治框架下形成的收费制度,收取标准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各村自行确定、缺乏统一规范;管理方式五花八门,有的未纳入村集体账户,有的设置不合理退还条件;遇到村干部人事变动,更容易出现账目不清、群众讨要无门的情况。

收取保证金的初衷本是防范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违建和建筑外观不美观等现象,在实施初期确实起到一定作用。

然而,这项收费客观上加重了群众负担,部分家庭甚至需要举债缴纳。

更重要的是,随着农村建房管理制度日益完善,通过收取保证金进行约束的方式已不适应当前治理需要,执行过程中的偏差也逐渐显露。

系统治理多方协同推进。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8月发文,督促基层村委会、居委会全面取消收取风貌保证金,要求限期退还违规收取或应退未退的款项。

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清退工作,破解"清而不退、退而不全"的执行梗阻。

市纪委监委推动将保证金清退与建房监管工作纳入分管市领导工作清单,督促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压实监管责任,要求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过程管控和竣工验收等环节。

截至目前,泉州市已完成向2.08万户农户清退风貌保证金3.88亿元的任务。

对林女士这样的普通村民而言,拿回保证金意味着能够偿还欠款、卸下心头重担。

从更宏观层面看,这场清退行动体现了基层治理从管制思维向服务理念的转变。

从清退3.88亿元保证金到重构农村建房管理体系,泉州实践揭示了一条基层治理现代化路径:唯有打破“以罚代管”的路径依赖,将监督效能转化为制度优势,才能真正实现“民之所盼,政之所向”。

这场专项整治不仅是对群众利益的及时回应,更为乡村振兴背景下如何平衡行政管理与民生需求提供了深刻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