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直播电商监管能力建设

随着直播电商年交易规模突破2万亿元,这个新业态在促进消费的同时,也暴露出虚假宣传、食品安全隐患等监管难题。内乡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春训期间开展的两轮专题学习,正是应对行业乱象的针对性举措。 首次学习聚焦《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执法六中队通过解构"网状责任体系",厘清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等四类主体的法定义务。特别对跨区域管辖原则和罚则条款进行逐条分析,确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框架。这种精细化解读有助于解决以往存在的责任主体模糊、执法依据不足等问题。 第二次学习则直击食品安全这一关键领域。执法一中队结合《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系统梳理从资质核验到售后追溯的全链条要求。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直播电商食品类投诉占比达34%,新规明确要求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全程追溯机制,将有效遏制"三无"食品流通。 在案例分析环节,执法人员特别指出某网红带货变质农产品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强调新规实施后,平台需承担选品核验、信息公示等6项主体责任。这改变了早期发展中"重流量轻质量"的行业生态,推动形成"资质真、宣传实、过程清、人员专"的监管新标准。 针对执法实践中存在的取证难、定性难等问题,研讨会上形成三点共识:建立电子数据取证规范、完善跨区域协查机制、制定违法所得计算细则。这些措施将提升对新业态违法行为的打击精度,避免出现"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监管洼地。

直播电商的健康发展需要法治保障;将制度学习转化为执法实效,压实各环节责任,既能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随着监管体系健全、执法更加精准、从业者更加自律,直播电商将在规范中提升品质,以透明赢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