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法院审结一起历时多年的家庭房产纠纷案。案件涉及央产经济适用房的借名购房问题。2005年,李女士以父亲名义出资74万元购买其单位集资房,并持有父亲出具的产权证明。但因政策限制,房屋一直未能过户。2014年父亲去世后,法院将该房产作为遗产由四子女均分,李女士遂起诉追讨出资款。
本案为面临类似困境的家庭提供了重要启示;借名购买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的风险远高于普通商品房,即便有书面证明、全额出资和亲属认可,只要房屋受政策限制,仍可能面临"钱房两空"。虽然法院的创新思路为出资人提供了部分救济,但这种救济是被动且有限的。最根本的解决方式,还是购房者在交易前咨询专业人士,全面评估政策可行性。对政策制定部门而言,如何在维护政策性住房制度的同时,更好保障家庭成员间的合理权益,也是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