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校园欺凌呈现隐蔽化、多样化趋势,治理仍有薄弱环节;近年来,校园欺凌不再局限于推搡殴打等显性冲突,语言侮辱、关系排斥、偷拍视频传播、网络造谣等更隐蔽、扩散更快的行为增多,常被包装成“玩笑”“同学间矛盾”而被忽视。一些案件中,伤害不仅发生校园角落,也延伸至社交平台与群聊空间,对受害者心理与学业造成持续影响。如何准确识别欺凌、厘清法律边界、建立及时干预与有效处置机制,成为学校、家庭与社会共同面对的课题。 原因——规则意识不足与从众心理交织,线上传播放大伤害效应。一上,部分未成年人对法律后果和行为边界认识模糊,存“未成年人不会承担严重后果”的误判,从而降低对暴力、羞辱、起哄等行为的自我约束。另一上,青春期群体关系敏感,个体为“融入圈子”可能随波逐流;旁观者在起哄、转发、围观中,间接推高伤害强度。同时,智能终端与社交平台的即时传播,使线下冲突更易被拍摄、剪辑、扩散,带来二次伤害甚至长期标签化,治理难度随之上升。 影响——对个体身心与校园生态形成双重冲击,削弱安全感与获得感。对受害者而言,欺凌可能引发焦虑、抑郁、社交回避、学业退步等问题,严重者存在极端行为风险;对实施者而言,违法成本与成长代价同步增加,一旦形成暴力或网络施害习惯,将影响其社会化发展;对校园而言,欺凌破坏规则秩序与师生信任,影响学校风气与教学质量。从社会层面看,若处置不及时、尺度不清晰,容易让“沉默的多数”保持沉默并形成不良示范。 对策——以法律规则为牵引,推动“预防在前、处置在中、修复在后”的综合治理。在诏安立兴高级中学的法治课堂上,法院法官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为切入点,指出校园欺凌治理正逐步形成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矫治并重的责任体系,通过明确法律红线强化行为约束。课堂采用案例讲解,重点厘清“玩笑”与“欺凌”的边界:是否违背对方意愿、是否持续反复、是否造成恐惧与羞辱、是否借助群体优势或网络扩散,都是重要判断维度。围绕法律责任,授课内容明确提示:对达到法定年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对涉事未成年人,将依法接受系统性矫治教育,推动其认识错误、矫正行为、修复关系。 治理校园欺凌,关键在形成合力与闭环:学校要完善预警、报告、调查、处置与心理干预机制,强化班主任、德育、心理教师与法治副校长等联动,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家庭要重视规则教育与情绪管理,关注孩子社交变化与异常行为,避免“简单袒护”或“过度指责”两种极端;社会与司法机关要加强普法与典型案例释法,推进校地协作与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衔接。面向学生群体,法治课堂也给出明确行动指引:对可能的施害者,要学会尊重与克制,明白任何以伤害他人为代价的“逞强”都要付出代价;对受害者,要敢于拒绝,注意留存证据并及时向家长、老师和有关部门求助;对旁观者,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制止、报告,不围观、不起哄、不转发,让“沉默”不再成为助推器。 前景——以常态化法治教育提升校园治理能力,推动“制度+教育+矫治”一体推进。诏安法院表示,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通过法官授课、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增强学生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能力。常态化举措有助于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可理解、可遵循的行为规则,把个案警示转化为群体预防,并通过矫治与心理支持帮助当事人走出冲突。随着相关制度落实与协同机制完善,校园反欺凌工作有望从“事后处置”更多转向“事前预防”和“全程修复”,让法治成为青少年成长的稳定底座。
法治是最好的保护。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为校园欺凌划出了清晰的法律红线,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与认同。通过司法机关主动介入、持续开展进校园法治教育,让每一名学生理解法律的约束力与保护力,明白权利与责任相统一,才能更有效地构建安全校园、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当法治阳光照进校园的每个角落,校园欺凌就会失去滋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