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检察院创新“三二三三”工作法

沁阳市检察院通过创新“三二三三”工作法,让涉企办案变得更高效了。这次活动由本报全媒体记者刘俊华和通讯员张道旗、王亚亚参与报道。近年来,沁阳市检察院把民营企业的需求放在心上,把创新服务机制作为工作重点,不但把5起案件评为省级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还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为沁阳市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司法保障。该院推出了“三机制”护航民营经济。首先是建立了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他们坚持对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答复、优先分流、优先办理”,通过远程提审、庭审、送达等方式,实质化运用认罪认罚、繁简分流手段,尽快办理涉企案件。比如,在赵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中就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其次是建立联系企业机制。在沁南和沁北经济园区设立了标准化检察服务工作站,选派专业人员驻点服务,提供法律咨询、风险评估和案件办理等一站式服务,让检察机关和企业的关系更紧密。最后是建立精准打击机制。他们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和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活动,为企业解决问题。他们还提前介入多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案,开展执法司法监督工作。去年沁阳市检察院被上级通报表扬。同时,为了提升办案质效,他们还加强了检警“双互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设立专职联络员,跨部门即时共享关键信息。还深化检警联动会商机制,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桥梁作用解决办案过程中的问题。同时还完善了提前介入机制明确了介入时机和范围对涉企职务侵占案提前介入统一标准提高审查水平。为了维护企业权益这个工作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强化案件审查、追赃挽损和矛盾化解。比如在办理桑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非常注重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标准,最终确保被告人桑某某被判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林某某、王某某职务侵占案中追回损失190余万元;还有郭某某职务侵占案中提出针对性建议帮助企业完善管理预防犯罪风险。持续深化“三联动”优化营商环境:与法院联动解决民事行政审判问题;与工商联联动督促企业规范管理;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等举措都给企业带来了更好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