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浩的音乐工作室又被扯进抄袭风波里了

说起来挺逗的,李荣浩的音乐工作室最近又被扯进抄袭风波里了。一个叫Dennis Kuo的音乐人跳出来指责他,说李荣浩翻唱的《恋人》前奏跟他的原创钢琴曲《Track in Time》太像了。4月2日这天,@一样音乐工作室终于忍不住出来澄清了,说大家吵来吵去的那个Ⅱ-Ⅴ-Ⅰ和声进行,其实就是华语和欧美乐坛都在用的大路货,属于公有乐理的基础架构,根本没什么独家性可言。这就好比做菜总得用刀和铲,不能因为用了同样的厨具就说你偷师吧?工作室强调得很清楚,光靠和弦套路这种基础编排去判断抄袭、侵权,在行业内早就被否定了,有一堆专业案例都能证明这一点。到现在为止他们也没收到任何正式的起诉材料,虽然表面上坦荡地表示尊重原创版权,但也实在是有点烦那些没完没了的谣言了。所以工作室决定不再让李荣浩本人出面回应这些事了,所有的对接处理都由他们全权负责。他们还恳请大家理性看待问题,别让不实信息瞎折腾公共资源,甚至还警告那些爱挑事造谣的人赶紧收手,要是敢继续在网上胡说八道,他们可是会把所有证据都存下来随时准备告你。 其实这事还得从2015年说起呢。当时李荣浩出道没多久就被人调侃眼睛小,后来他写了首《小眼睛》。结果因为当年在北京搞音乐幕后工作的时候出了岔子——把平井坚的《Signal》的扒带练习文件(填词翻唱版)不小心打包发出去了——加上后来签约的公司倒闭、联系中断了好多年,《小眼睛》才最终在2015年署名他自己作曲让蔡淳佳给发了。李荣浩自己解释说是个误会,纯属误传非商用练习作品。他还特意说了这件事的经过和处理结果:20年前在北京搞幕后工作时发生的这档子事导致了现在的局面。他否认抄袭的说法很坚决,甚至还主动联系海外原作者去处理赔偿的问题。编辑郑健龙后来还写了篇文章整理了这些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