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和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加快,失能人员照护需求持续上升,照护服务供给与支付能力之间的矛盾逐步显现;一方面,长期照护支出周期长、强度高,易对家庭造成较重经济和照护压力;另一方面,服务标准、筹资机制、资金监管等制度性安排需要更统一和完善。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回应群众关切、补齐民生保障短板、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的重要制度安排。 (原因)长期护理风险具有发生概率随年龄增长而上升、支出不确定性强、对家庭影响外溢明显等特点,单靠个人储蓄或家庭内部互助难以稳定分担。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护理费用更多依赖家庭自担与市场化支付,导致部分失能群体出现“照护难、负担重”的现实问题。,各地在探索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和待遇模式,迫切需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全国层面更为统一、可持续的制度框架。 (影响)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郭阳表示,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有助于缓解失能人员照护难题,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并通过制度化筹资与支付机制,引导护理服务更加规范、可及。对群众而言,制度落地有望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家庭照护的经济与时间成本,改善失能人员生活质量;对社会而言,有助于推动护理服务体系与有关产业更有序发展,促进形成“保障+服务”相衔接的民生支持链条;对财政运行而言,则要求在多元筹资、预算约束、绩效管理和风险防控之间实现动态平衡,确保制度可持续。 (对策)围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实施,财政部从试点总结、补助安排和资金监管等提出清晰路径。 一是以试点为基础完善制度设计,积累全国推广经验。财政部配合国家医保局指导试点地区优化政策安排,探索形成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各方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试点地区参保范围由职工群体起步,并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扩大至城乡居民。为提高覆盖面、增强公平性,多地结合实际出台财政支持举措,包括对参保居民给予补助、对参保困难群体给予资助等,为国家层面制度设计提供了实践样本。 二是明确政府对居民参保给予补助,强化困难群体保障。郭阳介绍,在总结试点基础上,财政部配合国家医保局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相关文件明确建立健全多元筹资渠道,对参保城乡居民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并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参保实施分类资助。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财政部已在202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中作出相应安排,并考虑到居民参保逐步推开的实际,今年将按各地预计参保人数先行预拨,下一年度再依据实际参保人数据实结算,确保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及时到位。随着参保规模扩大,财政补助力度将相应增强,为制度扩面提供稳定支撑。 三是以制度化监管守住基金安全底线。按照相关部署,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将与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一样实行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并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要求科学编制收支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及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补助资金分配、下达、使用流程及监督管理要求,压实各级责任,提升资金使用的规范性、透明度和效率,防范挤占挪用和运行风险。 (前景)业内普遍认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试点走向全国,关键在于制度统一性与地方差异化之间的协调:既要有可执行的全国框架,明确筹资、待遇、经办与监管规则,又要允许地方结合人口结构、财力水平和服务供给能力分步推进、稳妥扩面。随着补助政策明确、转移支付安排前置、基金管理制度加快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有望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制度化运行,并与养老、医疗、康复、社区服务等形成更紧密政策协同。下一步,财政部将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强化财会监督,推动制度平稳落地,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更快享受政策支持,切实减轻失能群众家庭照护负担。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推进,表明了政府对民生福祉的重视,也是应对老龄化挑战的关键一步。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和严格的资金监管,此政策将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为失能群体及其家庭带来切实保障。未来,如何在实践中优化政策细节、平衡区域差异,仍需各方持续探索与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