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荣是海淀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她带着团队冲进晚高峰的夜幕中,目的地是某某健身馆。王某花了两万办卡,结果因为搬家想退钱,双方协商不下来,法院判健身房退还一万七千元。判决生效后,健身房关门跑路了,李法官白天去找的时候,发现已经人去楼空。 那天晚上,李法官回家的时候路过那个健身馆的门牌,发现灯还亮着。她猜测健身房可能没搬走,只是换了地方。两天后,王某报告说健身房搬到了原商业楼的地下室,白天关门晚上才开门。李法官决定趁着晚上去突击检查。 当晚,执行团队来到地下室时发现灯突然灭了。李法官打开手机电筒继续前进。她走到前台大声说:“把灯打开!负责人出来!”黑暗中有人回应:“开灯、配合。”负责人承认自己转移地点没有告诉申请人,也承认晚上营业是为了躲着执行。李法官质问他为什么不交租金还要躲着执行?负责人低下头认错。 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健身房一周内还款;为了保障债权同时不影响正常营业,李法官就地查封了十二台跑步机作为担保。负责人写了检讨书。 这个案子两年没解决好,两天就结案了。王某给法院写了表扬信表达感激之情。“挑灯夜战”在执行工作中很常见——即使时空阻隔也挡不住脚步,裁判文书上的权利才能得到落实。 党的二十大闭幕之后,李春荣写下了自己的感想:“老牛亦解韶光贵,不待扬鞭自奋蹄。”她在法院工作了三十七年,用忠诚和勤奋诠释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年轻干警应该立志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