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家事案件中,未成年人往往是最易被忽视、却受影响最深的群体。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港南人民法庭近期披露的一起案件显示,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将儿童利益置于首位,通过审判与延伸治理相衔接的方式,把一次裁判延展为对家庭关系修复的持续介入。
问题:父母矛盾激化,孩子情绪受挫,家庭监护面临隐性风险。
案件中,夫妻因日常琐事与教育理念分歧频繁争吵、冷战,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因孩子年幼不同意离婚。
庭审与走访中,法官发现家庭已出现分居迹象,年仅六岁的孩子在紧张氛围中时常哭泣,对母亲何时回家充满不安。
此类情形虽未必构成严重侵害,但长期处于冲突环境,容易诱发焦虑、退缩、行为问题等心理反应,也可能削弱父母监护的稳定性与一致性。
原因:婚姻冲突并非不可调和,沟通失序与家庭教育能力不足是主要诱因。
走访与沟通显示,当事人之间并无根本性矛盾,争执多源于对家务分担、育儿方式的认知差异以及情绪管理能力不足。
争吵后“谁先低头”的对抗心理,使双方陷入僵持,家庭系统难以自我修复。
与此同时,部分家庭将矛盾处理等同于“夫妻私事”,忽视未成年人在家庭冲突中的脆弱处境,导致孩子承受超出年龄的情绪压力。
影响:单纯裁判难以化解深层矛盾,家庭关系走向将直接关系儿童成长质量。
离婚与否并非唯一变量,更关键的是监护责任能否落实、沟通能否回归理性、家庭氛围能否改善。
若矛盾持续升级,即使婚姻关系维持,也可能形成长期冷暴力环境;若草率解除婚姻关系而缺乏有效的共同养育安排,同样会给儿童安全感、学业与社会适应带来连锁影响。
因此,在依法裁判的同时,如何把“审理一案”转化为“治理一类”,成为家事审判的重要课题。
对策:依法裁判与教育指导并重,构建“法院+妇联+教育资源”协同机制。
港南人民法庭依据法律规定与案件具体情况,驳回离婚诉求,作出不准予离婚判决,同时在送达裁判文书过程中向男方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明确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参与家庭教育培训并妥善履行监护职责。
围绕涉诉未成年人保护,法庭将孩子纳入与妇联共同开展的跟踪回访行动,建立周期性回访评估机制,对监护状况进行动态观察与提示纠偏。
为提升干预的专业性与可操作性,法庭引入亲职教育资源,邀请当事人参与亲职教育指导课程。
课程围绕家庭教育、亲子沟通、冲突管理等进行讲解,帮助父母理解如何以更适合、更有益于孩子的方式交流协商,推动从“对错争执”转向“共同养育”。
从司法实践看,这类课程的价值在于把抽象的权利义务转化为可学习、可训练的能力清单,降低冲突再度升级的概率。
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持续通过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等方式跟进家庭关系变化。
春节前的再次走访中,法官为孩子送上节日礼物,并依据回访评估指标与家长交流,提醒在父母关系紧张时期更需关注孩子的情感需求与心理波动,减少负面言行对孩子的影响,形成共同守护的稳定预期。
前景:从“事后裁判”走向“前端预防”,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制度化、常态化支撑。
近年来,各地法院不断完善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家庭教育指导令、调查走访、心理疏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机制日益成熟。
下一步,关键在于进一步明确回访评估标准、强化跨部门信息协同、提升亲职教育覆盖面,并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闭环:发现风险—及时干预—评估纠偏—巩固提升。
对基层而言,如何在尊重家庭自治与依法履职之间把握尺度,在减少当事人对抗的同时提升可执行性,仍需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