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民警袁博琪执行任务时壮烈牺牲 揭阳600余人含泪送别时代楷模

哀乐低回,青松垂泪。

1月22日上午,揭阳市云山殡仪馆庄严肃穆的告别厅内,来自广东省公安厅、揭阳市、榕城区的领导干部代表,全市公安民警代表以及袁博琪同志生前亲友共600多人,怀着沉痛的心情送别这位在公安事业中献出年轻生命的优秀民警。

事件发生于1月19日晚。

正在执行任务的袁博琪同志遭遇嫌疑人持刀袭击,身负重伤。

事件发生后,广东省公安厅和揭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全省最优医疗力量对袁博琪同志进行全力救治。

然而,经过医护人员的奋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

1月21日15时15分,年仅31岁的袁博琪同志光荣牺牲,将他年轻的生命永远奉献给了挚爱的公安事业。

袁博琪同志1994年9月3日生于揭阳市揭东区,是一名有着坚定理想信念的人民警察。

2017年9月,他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8年11月,他正式参加公安工作,从警7年来,始终坚守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第一线。

他先后在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履职,生前担任榕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四级警长,获得一级警司警衔。

从警生涯中,袁博琪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对党的忠诚、什么是恪尽职守。

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受到嘉奖2次,连续3次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2023年,他被揭阳市公安局评为"全市最佳办案能手",成为同事们眼中的业务骨干和榜样。

这些荣誉的背后,是他日夜奋斗在侦查破案一线的执着坚守,是他对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的不懈追求。

袁博琪同志的牺牲再次向社会昭示了人民警察这个职业的危险性与崇高性。

公安民警每天都在与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他们面临的风险往往超乎常人想象。

这次事件中,袁博琪同志在执行任务时突遭暴力袭击,充分反映了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

如何进一步加强执法安全防护、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民警生命安全,成为公安机关需要深入思考的重要课题。

同时,这个悲剧也深刻启示我们,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暴力抗法的法律制裁机制,加大对暴力袭警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法律的刚性约束维护执法秩序。

公安机关应当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民警的安全防护培训,完善装备配置,建立更加科学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确保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袁博琪同志的一生虽然短暂,但他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深刻内涵。

他对公安事业的孜孜追求、对社会稳定的突出贡献、对战友同仁的深切关怀,已经成为揭阳公安队伍的宝贵精神财富。

他的牺牲,是揭阳公安的巨大损失,更是全社会的重大损失。

守护万家灯火,往往意味着直面危险与牺牲。

袁博琪同志用生命践行誓言,留下的不只是令人痛惜的离别,更是一堂关于忠诚、担当与法治的深刻教育。

对英烈最好的告慰,是把每一次出警都当作“生命任务”来对待,把每一项制度都落到“可执行、能闭环”的细处;更是让暴力无处遁形,让尊法守法成为社会共识,让平安建设在更坚实的法治基础上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