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警方春节严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 收缴非法产品2.75万件查处近百案

问题——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需求上升、流通加快,部分从业者和个人法律意识不强,非法运输、超量囤放、私宅和地下空间藏匿储存等行为容易发生,给城市公共安全带来明显隐患;泸州公安机关在节日安保中把烟花爆竹列为重点,围绕“运输链”“仓储点”“零售端”和“私藏点”开展滚动排查,尽量把风险拦在事故之前。 原因——一是逐利驱动叠加侥幸心理。个别人员为规避许可、降低成本,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输,或借用居民住宅、地下车库等非专用场所囤放,试图逃避监管。二是“末端管理”仍有薄弱环节。部分零售点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超量储存、店外摆放、人员密集时段管理松散等问题。三是节日集中燃放带来更大监管压力,非法货源可能通过城乡接合部、交通节点等区域快速流转,提高发现和处置难度。 影响——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非法储存、运输一旦遇到火源、电火花或挤压摩擦,极易引发燃爆事故,造成伤亡和财产损失。尤其将大量烟花爆竹藏在居民住宅、地下车库、民房等空间,人员密集、疏散通道有限、消防条件不足,风险更高。若违法链条未能及时切断,还可能引发跨区域流通、重复倒卖等问题,继续扰乱市场秩序。 对策——本轮整治行动中,泸州公安机关坚持依法查处与源头治理并重。春节前夕至2月21日,全市共办理涉烟花爆竹刑事案件5件、行政案件94件,对100余名违法犯罪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行政拘留,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27500余件。警方披露的典型案件显示,执法重点聚焦运输、储存等高风险环节:江阳区警方在某医院地下车库查获一辆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非法装载烟花爆竹20件,进一步深挖后在某小区查获涉案人员周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595件,周某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合江县警方在白鹿镇两重村李某某住宅内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31件,李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龙马潭区警方在石洞高速路口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1052件,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10日;古蔺县警方在二郎镇查获一起民房大量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涉及的嫌疑人已被控制,案件正在办理中。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警方也对经营端提出更具体的安全要求,强调零售点应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管理措施:严禁“下店上宅”经营、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店外摆放产品、严禁在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务必做到专人现场盯守、严控进店人数、张贴警示标语。上述措施直指节日期间常见管理漏洞,通过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秩序,降低“存放—销售—燃放”全链条风险。 前景——从治理趋势看,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将更强调预防在前、关口前移。一上,节日安保将继续把交通节点、城乡接合部、仓储物流场所、老旧小区和地下空间作为风险排查重点,强化线索核查与联动处置;另一方面,经营许可、储存限量、运输资质等制度要求将进一步向末端延伸,推动“人防+技防+联防”协同发力。此外,随着禁限放政策落实和公众安全意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文明安全燃放将成为更稳定的社会共识。警方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仅要承担法律后果,更可能给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既需要执法部门持续发力,也离不开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泸州公安机关春节前夕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行为,更向社会释放了清晰信号:安全底线不容触碰,违法必将付出代价。随着该导向持续强化,期待更多经营者和群众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共同守护节日的平安与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