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全打卡"现象看独居焦虑:意定监护与遗产管理的解决方案

当代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使养老难题日益突出;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3.1亿,占总人口的22%。,少子化、空巢化趋势加速,独居、无子女等特殊群体规模持续扩大。该变化背后,是独居人群生活与权益保障上的多重现实压力。独居人群面临的困境具有双重性:一上,突发疾病或意外发生时,若缺少明确的监护安排,容易出现无人照料、权益无人主张的情况;另一方面,离世后的遗产处置也常因缺乏清晰安排而引发纠纷。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长于建伟指出,这些问题反映出独居人群对安全保障的深层担忧。法律层面已有制度设计。民法典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同时,民法典建立了遗产管理人制度,为遗产的规范处理提供依据。但在现实中,这些制度的实际应用仍不充分。制度落地面临多重障碍。首先是公众认知不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指出,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早在2012年已作规定,但多年来社会知晓度仍偏低。意定监护、遗产管理等概念对不少人而言较为陌生,设立程序、人员选择、职责边界等问题也具有一定专业门槛。中华遗嘱库调查显示,超过90%的人认为提前订立遗嘱、指定监护人很重要,但真正付诸行动的比例不足3%,拖延与侥幸心理较为普遍。其次是服务供给碎片化。不少机构各自开展业务,缺少能够打通法律、医疗、养老、金融等环节的系统方案,专业综合服务机构相对不足。此外,尚未形成统一的受托信息登记与公示系统,监护人与遗产管理人的履职过程缺乏可追溯、可监督的机制;涉及的配套措施也有待完善。这些因素叠加,影响了制度效能。为应对挑战,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正在探索更可行的路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近日联合法律、医疗、养老、金融等领域100多家专业机构,共同发起“乐龄安心守护计划”公益行动,推动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规划”,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自主性、尊严与安全感。地方层面的先行实践也在推进。2023年10月,北京市老龄协会发布《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指引》,建议在意定监护中设立监护监督人,并通过履职报告、财产报告等方式加强监督。监护监督人既可以是近亲属、朋友、律师等自然人,也可以是专业社会组织。2025年12月,上海市发布《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由民政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为意定监护设立流程提供规范指引,制定意定监护协议示范文本,引导当事人对监护启动前的委托代理事项、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生活规划需求、财产管理处置等作出明确约定。这些探索表明,完善独居人群权益保障体系,需要在制度与服务两端同步发力:推动建立统一的信息登记与公示平台,提供规范的协议示范文本,明确监护监督机制,补齐专业服务供给短板。同时,也要持续提升公众的法律认知,促使更多人尽早做好安排。

人口结构的变化正在重塑社会治理的基础逻辑;破解独居群体的保障难题,既需要法律制度健全,也需要社会形成更强的“提前规划”共识。让每个人都能更从容、更有尊严地安排人生后半程,才是老龄化社会的重要衡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