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四五"以来,西藏自治区立足区情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深化综合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西藏自治区进一步完善了以绩效预算为导向、以零基预算为抓手、以信息系统为支撑的"2+1"财政综合管理改革体系。
通过制定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费用、论坛节庆展会等90多项支出标准,建立了更加科学规范的支出管理机制。
同时,印发《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硬化预算约束二十七条措施》,健全完善过紧日子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了预算约束力。
这些改革举措有效提升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使财政资金使用更加高效、更加透明。
优化税制结构,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西藏自治区积极与全国同步推进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电子烟消费税、水资源费改税等税制改革,目前已形成包括15个税种的较为完备的税制体系,税收制度与全国基本接轨。
同时,自治区针对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对吸纳五类人员或常住人口就业达一定比例的企业,以及主营业务属于自治区鼓励的11类产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产业发展和就业的支持作用。
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也在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了收入管理体系。
推进事权划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西藏自治区按照"减轻基层负担、体现区域差别"的原则,扎实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目前已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教育、知识产权等11个分领域的改革方案,主要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本明确。
这为进一步理顺财政关系、优化支出结构奠定了坚实基础。
创新县域财政管理,打造改革试点样板。
西藏自治区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方案》,选取拉萨市林周县、阿里地区札达县等10个县(市)开展试点工作,着力打造西藏县域财政管理样板。
这一创新举措有助于探索更加适应基层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为全区推广积累经验。
加大财力投入,强化基层保障。
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从2020年的1421亿元增长到2025年的1972亿元,增长39%。
这一显著增长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有助于增强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现代财政制度建设重在打基础、利长远。
西藏“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的阶段性成效表明,只有把制度约束、标准体系、绩效导向和基层保障放在同一张蓝图中统筹推进,才能让财政资金更好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
面向未来,随着改革从“立柱架梁”转向“精耕细作”,财政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将为雪域高原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的确定性与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