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4日从河南省商务厅获悉,为抢抓消费旺季、释放消费潜力,河南省2026年第一季度安排1.5亿元财政资金,在全省范围内发放"乐享河南"新春零售、餐饮消费券。
第三期消费券将于3月6日上午10时正式开抢。
此次发放的消费券面值为20元,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户消费满100元时可抵扣使用。
消费券通过支付宝应用程序和微信"乐享河南新春消费券"小程序以电子券形式发放。
所有在河南省内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发放平台,通过位置信息校验后领取,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1张消费券,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消费券使用期限为3月6日上午10时至3月15日24时。
消费者可在河南省内零售、餐饮等线下实体商家使用,参与商家需支持相应平台的付款方式。
支付宝消费券支持"碰一下"支付核销,微信消费券可通过付款码被扫支付、刷脸支付和刷掌支付三种方式核销。
消费券可与商家自身提供的优惠活动叠加使用,为消费者带来更大实惠。
为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河南省建立了严格的监管机制。
参与活动的商户需接受商务、市场监管、公安和审计部门关于消费真实性的审查和抽查,并提供后台流水数据和店内视频监控等资料。
在以往消费券活动中存在违规记录的商户将被排除在本次活动之外。
省商务厅明确,活动期间如发现商户存在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交易、刷单套现、买卖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且后续不得参与类似政府促消费补贴活动。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消费券发放正值春季消费旺季,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
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消费,既能帮助商户增加客流、提升营业额,又能让广大消费者得到实惠,实现惠民利企的双重目标。
同时,严格的监管措施也为活动的公平公正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从宏观层面看,消费券政策是当前各地提振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之一。
河南作为人口大省和消费大省,通过持续发放消费券,不仅能够直接拉动零售、餐饮等行业复苏,还能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对稳定就业、改善民生具有积极意义。
消费券作为特殊时期的经济调节工具,其价值不仅体现在即时的交易数据上,更在于对市场信心的重塑。
河南此次政企协同的实践,既保留了应急政策的灵活性,又创新性地植入长效监管机制,为各地促消费政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精准施策"样本。
随着更多结构性政策的落地,消费这个经济增长"主引擎"有望迸发出更强动力。